事關銀行卡清算機構,央行、金融監管總局發佈
【環球網金融綜合報道】近日,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聯合印發了《銀行卡清算機構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令〔2025〕第2號發佈,以下簡稱《辦法》),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

據介紹,《辦法》結合市場實踐,針對銀行卡清算機構日常經營中可能面臨的問題,專設運營管理和監督管理章節。中國人民銀行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此舉既是促進銀行卡清算市場有序競爭和健康發展的內在要求,也是保障市場各方合法權益的重要體現。
《辦法》一方面明確銀行卡清算機構治理結構、業務規則、標準體系、成員機構管理、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體系、業務連續性保障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另一方面健全對銀行卡清算機構的監管機制。
據介紹,《辦法》延續了現行銀行卡清算機構監管的基本原則,對銀行卡清算機構准入條件、程序等未作出大的調整,並結合支付清算行業發展現狀,對監管制度進行細化完善。
中國人民銀行有關部門負責人進一步介紹,《辦法》一是堅持法治化方向,完善銀行卡清算機構籌備、開業、變更等行政許可申請材料要求,簡化部分申請材料的證明文件,推動銀行卡清算機構行政許可工作公開透明、依據充分、流程規範,着力優化法治營商環境。二是堅持高水平開放。《辦法》與外商投資領域法規制度有效銜接,堅持同類機構同等標準,進一步夯實銀行卡清算市場開放的制度保障,以開放促發展,促進清算服務水平持續提升,更好服務於對外開放大局和實體經濟發展。三是堅持統籌發展與安全。完善銀行卡清算機構展業要求,強化業務經營、成員管理、內部控制、風險防範等監管,為機構准入後全流程監管提供製度依據,保障銀行卡清算業務的安全性和連續性。(聞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