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證監會發布《行動方案》,公募基金行業全面升級在即
【環球網財經綜合報道】2025年5月7日,中國證監會發布《推動公募基金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簡稱《行動方案》),是為通過全面深化改革,強化公募基金行業與投資者的利益綁定,增強公募基金投資行為的穩定性,提升公募基金服務投資者的能力,發展壯大權益類公募基金,進而更好發揮行業功能。
《行動方案》既涉及公募基金行業機構內部產品設計、投資運作、市場推廣等方面制度機制的改革調整,也涉及行政監管、行業自律等方面制度機制的優化完善。《行動方案》涉及的改革舉措,需要20餘件配套規則細化落地,中國證監會已逐一制定各項政策舉措的落即時間表,後續將把握好改革推進節奏,成熟一項推出一項。

《行動方案》從優化基金運營模式、完善考核評價制度、大力發展權益類基金、守牢風險底線、強化監管執法、促進高質量發展等六方面提出了25條改革措施,着力引導行業機構努力實現從“重規模”向“重投資者回報”轉型,形成行業高質量發展的“拐點”,加快建設一流投資機構。
具體來看,《行動方案》全面建立以基金投資收益為核心的行業考核評價體系,將業績比較基準對比、基金利潤率等直接關乎投資者利益的指標引入考核體系。“強化業績比較基準的約束作用在本次公募基金改革中發揮着較為關鍵的作用。”有業內人士指出,這既關係到新的浮動管理費率產品的整體架構,也關係到基金公司、高管及基金經理的績效考核與薪酬激勵。
近年來,行業主動管理權益類基金業績波動較大,部分產品頻繁追逐熱點,甚至出現風格漂移等現象,《行動方案》就是要強化業績比較基準的約束作用,解決這一問題。 “對主動管理權益類基金,推行與基金業績表現掛鈎的浮動管理費率收取模式”是《行動方案》的要點之一。
根據《行動方案》,對於符合一定持有期要求的投資者,根據其持有期間產品業績表現適用差異化的管理費率。業績明顯低於比較基準的,須少收管理費,有力扭轉基金公司“旱澇保收”的現象。
據悉,對主動管理權益類基金大力推行浮動管理費率,是本次公募基金改革的一個積極探索,為確保改革符合市場情況,證監會將穩慎推進具體落地工作。
薪酬管理方面,《行動方案》提出系統完善基金公司考核評價制度,強化基金公司、高管、基金經理與投資者的利益綁定,督促行業機構牢固樹立以投資者最佳利益為核心的經營理念。
業內人士表示,中國基金業協會將加快修訂《基金管理公司績效考核與薪酬管理指引》,將監管要求嵌入基金公司內部考核制度,並在具體工作中穩步推進。
為推動加快建設一流投資機構,《行動方案》提出多方面舉措,包括完善基金公司治理、提升服務投資者能力和水平、支持權益類基金和固收類基金協調發展、支持中小基金公司特色化發展等。
《行動方案》提出,制定中小基金公司高質量發展示範方案,支持符合條件的中小基金公司特色化經營,形成良好先導效應。研究拓寬風險準備金投資範圍和使用用途,出台《公募基金運營服務業務管理辦法》,推動降低信息技術系統租賃與使用費,助力中小基金公司降本增效。支持基金公司市場化併購重組,提高行業機構的有效競爭力。 (文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