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辰股份虛假陳述案一審落槌,普華永道擔3%連帶責任
【環球網財經綜合報道】近日,上市公司慧辰股份中小投資者訴訟案迎來新進展。因IPO及年報虛假陳述,慧辰股份與審計機構普華永道被3名小股民告上法庭,上海金融法院已作出一審判決。

一審判決結果顯示,慧辰股份需在判決生效10日內,承擔2名投資者部分賠償責任,賠償投資差額等損失合計260880.15元,並承擔部分案件受理費。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則對慧辰股份上述付款義務在3%範圍內承擔連帶責任。慧辰股份表示,將在法定上訴期內綜合研判、評估後決定是否上訴,案件賠償金額已在2023年度計提預計負債,目前公司業務經營正常,後續將妥善處理訴訟,維護公司及投資者權益。
回溯事件,慧辰股份虛假記載問題早有定論。2023年12月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17年6月慧辰股份收購信唐普華48%股權,2020年12月進一步收購22%股權,信唐普華成為其控股子公司。期間,信唐普華通過虛構業務、簽訂無商業實質合同、提前確認收入等方式虛增收入和利潤,致使慧辰股份2020年7月招股説明書及2020 - 2022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北京證監局依據證券法規定,認定慧辰股份構成違法行為,對其責令改正、警告並處以500萬元罰款。
值得一提的是,2023年11月,北京證監局對其出具警示函。經查,普華永道在慧辰股份IPO期間及2020年、2021年年報審計項目中,實質性程序執行不到位,如營業收入與應收賬款審計中,細節測試、函證、訪談等程序存在疏漏,未充分關注交易真實性及舞弊風險,其他應收款審計也未獲取充分適當證據;底稿記錄歸檔不規範,涉及多個科目審計底稿。北京證監局要求普華永道關注執業風險,加強質量管理,30日內提交書面報告。(陳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