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薪酬大變革,或要告別“旱澇保收”時代
【環球網財經綜合報道】5月7日,證監會發布《推動公募基金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提出將基金經理薪酬與基金業績深度綁定,引發行業變革。

長期以來,公募基金經理薪酬多與規模掛鈎,與業績脱節,形成“旱澇保收”局面,引發投資者質疑。2022—2023年,行業整體虧損近2萬億元,卻收取超2700億元管理費,部分明星基金經理產品大幅虧損仍領千萬年薪,利益失衡有違公平,薪酬與業績掛鈎勢在必行。
西方發達資本主義國家職業經理人薪酬“根據業績付薪酬”,基金投資者與基金經理屬信任委託關係,也期望獲得超額回報。能力不足、業績不佳的基金經理將失去行業立足之地與投資者信任。
此次改革首先是風險共擔。新規要求主動型基金經理按比例“跟投”所管產品並設“鎖定期”。建議產品低於業績基準或虧損時,投資者持有一年贖回可免管理費、贖回費,嘗試建立認購費、申購費返還機制。
其次獎賢罰庸。當前大基金公司基金經理年薪普遍在200萬—400萬元,但與投資者淨值增長缺乏關聯。新規規定產品業績指標考核權重不低於80%,3年以上產品業績低於基準超10個百分點,績效薪酬應明顯下降;顯著超過基準的,可合理漲薪。
最後透明公平。新規修訂主動管理權益類基金信息披露模板,要求綜合展示中長期業績、業績比較基準對比等多項信息,有助於消除信息不對稱,增強投資者對收費與業績匹配度的公平性判斷。
本次《行動方案》借鑑美國共同基金“基礎管理費+業績提成”模式並創新,對我國基金行業高質量發展、投資者權益保護及不合理高薪治理意義深遠。(陳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