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媒:美國國父們曾擔心收受國外貴重禮物會受到他國不良影響
作者:保罗·罗森茨威格,白鹭译
美國《大西洋月刊》5月18日文章,原題:憲法的制定者們試圖阻止腐敗 在美國憲法制定之前的幾年時間裏,美國獨立戰爭中兩位最著名的人物因收受歐洲國王的奢華禮物而深陷爭議旋渦,人們擔心他們受到國外的不良影響。法國國王路易十六贈予本傑明·富蘭克林一個鑲嵌有408顆鑽石的金鼻煙盒,西班牙國王贈予美國外交官約翰·傑伊一匹馬。這兩件禮物都被公開報告給新成立的邦聯國會,儘管公眾強烈反對,但二人執意留下了這兩件禮物。而當美國國父們起草新憲法時,這兩起爭議事件仍縈繞在他們的腦海中,久久揮之不去。他們擔心貴重禮物可能會對美國官員與其他國家的交往產生不良影響,一個鼻煙盒或者一匹馬可能會使收禮者在心理上對另一個國家產生好感,從而削弱他將美國利益放在首位的能力,乃至干擾外交決策。
憲法明確禁止總統牟利
為了預防此類情形,國父們將反腐敗條款作為新憲法的基石。事實上,從關注頻率來看,鮮少有其他問題比腐敗更讓國父們憂心的了。
美國總統特朗普日前在社交媒體證實將接受卡塔爾王室贈送的一架估值約4億美元的豪華飛機,反映出其對開國元勳關切的漠視。憲法限制利益衝突的兩項措施直接且明確地禁止總統利用職務之便牟取暴利。其中一項是除服務酬勞外,“總統禁止在任期內接受來自美國國內或其他任何國家的任何報酬”。
另一項禁令是,未經國會同意,總統不得“接受任何國王、君主或外國的任何禮物、報酬、職位或頭銜”。換句話説,除非國會明確授權,否則憲法要求對個人禮物(例如在任期內或任期後使用外國贈與的私人飛機)的答覆是“不”。拒絕禮物是國家法律的命令要求,且有充分的理由。
除了這些對總統行為的直接限制外,同樣值得注意的是,彈劾條款通常用於因“重罪和輕罪”彈劾總統,其中明確列舉兩項罪行作為彈劾理由:叛國罪和賄賂,也就是收受禮物來影響官方決策。並非所有禮物都構成賄賂罪,但有些確實足夠貴重,甚至可能成為罷免的理由。
太容易為國外的腐敗開方便之門
什麼令美國國父憂心忡忡?是對人性的理解和對歷史的尊重。“美利堅合眾國有一個弱點,就是太容易為外國的腐敗大開方便之門。”美國國父之一亞歷山大·漢密爾頓曾説,“在這裏,那些通過同胞的選舉,從社會大眾中脱穎而出、榮獲顯赫地位和無上權力之人,可能通過背叛選民的信任而獲得利益。對於任何人而言,除了品德高尚的人之外,這種靠‘背叛’換取的利益似乎超越了他們在公共財富中所擁有的正當利益,也超過了他們應盡的義務。”一言以蔽之,漢密爾頓認為,從人性出發,普通公民可能會將自身的經濟利益置於國家利益之上。
外國贈禮必須獲得國會同意的規定至今仍然存在。20年前,我擔任美國國土安全部一名低級官員時,任何外國官員在履行公務時贈送給我的、超過最低限度的禮儀性禮物,都根據憲法規定,移交給國土安全部接收、處理和保管。
國父們會為此哭泣
國父們幾乎無法想象,後代總統會在未經國會同意的情況下接受私人禮物,儘管憲法白紙黑字明確規定了這一點。他們也無法想象總統會為自己或家人謀取個人利益,以此作為接觸和影響其決策的條件。或許更重要的是,在總統沒有遵守法律的情況下,國父們無疑預見到了國會會進行強有力的監督,並以彈劾作為最終的補救措施。但如今國會卻懶散無為——這或許是他們最無法想象的。所有這些都讓國家陷入了極其尷尬的境地。反腐條款是國父們試圖約束人性的重要組成部分,但如今法院效率低下,國會似乎也毫不在意。國父們會為此哭泣。(作者保羅·羅森茨威格,白鷺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