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全面實施生態文明建設情況報告制度
新華社杭州5月29日電(記者嶽德亮)過去一年,杭州市區PM2.5濃度為30微克/立方米、劃定4693.5平方公里生態保護紅線、辦理生態損害賠償案件94件……在5月29日召開的浙江省杭州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上,市政府、市中級法院、市檢察院首次全面報告生態文明建設情況。
而在此前一天,浙江省政府、省高院、省檢察院向省人大常委會報告2024年度全省生態文明建設情況。生態文明建設情況報告制度在浙江全面實施。浙江省政府有關負責人表示,報告制度的實施,是推動更高水平生態省建設的重要抓手。
據悉,生態文明建設情況報告制度由省、市、縣(市、區)政府、法院、檢察院向本級人大或其常委會報告,在生態環境狀況報告制度的基礎上,將報告內容拓展到生態環境、生態安全、生態經濟、生態生活、生態制度、生態文化等方面,將報告主體從政府拓展到“一府兩院”,推動生態環境系統治理、根源治理、合力治理。
有專家認為,生態文明建設情況報告制度的實施,必將促使浙江省各地更加深刻認識到生態文明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更加重視從源頭上發力,着力構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