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涉嫌危害國家安全,黃之鋒獄中再被捕
作者:孟媛
【環球時報綜合報道】據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內容,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簡稱“國安處”)6日在赤柱拘捕一名28歲男子。多家港媒稱,被捕男子為反中亂港分子黃之鋒,於6日在獄中再被警方拘捕。
香港特區政府6日下午發佈新聞公報稱,這名28歲男子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九(二)及(四)條“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香港法例第455章《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二十五條“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俗稱“洗黑錢”)。此外,公報還稱,該名男子已被立案起訴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於6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另據香港星島頭條報道,黃之鋒被國安處起訴,案件提堂後,暫時無須答辯,國安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應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8月8日再審,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被告無保釋申請。去年11月19日,香港高等法院就早前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的45人作出判決。其中,黃之鋒被判囚56個月,現正在服刑。(孟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