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業年度“大考”迎新規
【環球網財經綜合報道】近日,中國證監會就《期貨公司分類評價規定(徵求意見稿)》(簡稱新規)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這標誌着備受行業關注的期貨公司年度“大考”——分類評價機制迎來了最新一輪修訂。本次修訂是為進一步優化評價體系,引導期貨公司合規穩健經營,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能力。

自2009年8月首次發佈以來,期貨公司分類監管規定已歷經三次修訂。此次徵求意見稿共四十四條,核心在於“調整扣分安排”與“優化加分標準”,並簡化了評價流程。
在扣分方面,新規細化了監管措施、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的扣分標準,分值從0.5分至10分不等。例如,被撤銷業務許可、關閉分支機構的扣分從每次20分降至7分,被罰款、沒收違法所得的扣分從每次15分降至5分。同時,對於評價期外的違法違規行為發生在評價期內的監管措施,若有必要也可納入評價,以更及時反映公司風控合規狀況。此外,還取消了部分重複扣分,如涉及同一違規事項的期貨公司與從業人員不再重複扣分。
新規加分標準的優化更側重於服務實體經濟和市場競爭力。服務實體經濟能力指標中,“機構客户日均持倉”調整為“產業客户日均持倉”,並新增“中長期資金客户日均持倉”指標,明確客户定義,突出對產業客户和中長期資金客户參與市場的支持。市場競爭力指標調整為三大類九項,更全面地評價公司業務開展、盈利水平和資本實力,新增了期貨做市、衍生品交易等業務指標,並按業務類型拆分了收入指標。
值得注意的是,新規刪除了多項限制性或重複性指標,如“加權調整後日均機構客户權益總額”“成本管理能力”等,鼓勵期貨公司加大投入、規模化經營。新規增加了對期貨公司及子公司衍生品交易服務實體企業規模的排名加分,並對配合風險處置、持續合規無扣分、公司合併等特殊情形給予加分激勵。
證監會相關人士指出,此次修訂旨在根據分類評價結果不同程度地傾斜監管資源,引導期貨公司不斷提升業務水平,增強服務實體經濟和國家戰略的能力。同日,證監會還發布了《期貨市場程序化交易管理規定(試行)》,進一步加強市場全過程監管,二者共同構成了期貨市場規範發展的新框架。
此次修訂的新規,將為期貨行業帶來更清晰的發展導向,促進行業良性競爭與高質量發展。(文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