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範圍減負擔 互聯網平台企業涉税報送新規落地
記者從國家税務總局瞭解到,經國務院批准,《互聯網平台企業涉税信息報送規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根據《互聯網平台企業涉税信息報送規定》要求,互聯網平台企業應當於季度終了的次月內,向其主管税務機關報送平台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的身份信息以及上季度收入信息。

同時,《規定》還明確了平台內從事配送、運輸、家政等便民勞務活動,依法享受税收優惠或者不需要納税的從業人員的收入信息,以及平台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在《規定》施行前的涉税信息,互聯網平台企業不需要報送。
此外,為了減輕企業報送負擔,《規定》明確扣繳申報、代辦申報時已經填報的涉税信息以及通過政府部門信息共享能夠獲取的涉税信息,互聯網平台企業不需要重複報送,並對税務機關應當提供安全可靠的涉税信息報送渠道、便捷的接口服務和政策解讀諮詢等作出規定。

在涉税信息保密方面,規定互聯網平台企業應當規範保存平台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涉税信息;税務機關應當對獲取的涉税信息依法保密,建立涉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規範税收秩序
促進平台經濟長遠健康發展
《互聯網平台企業涉税信息報送規定》的出台,健全了常態化涉税信息報送制度,將有效維護公平税收環境,規範互聯網經濟秩序,促進平台經濟長遠健康發展。
專家表示,近年來,平台經濟迅速發展壯大,《規定》的出台,不僅有利於防範隱匿收入少繳税款,同時還有利於打擊惡意刷單、虛假營銷等不合規經營行為,保護平台內守法經營者和消費者合法權益。

*中央財經大學財政税務學院院長 樊勇:*事實上,我國2019年實施的電子商務法規就要求平台承擔涉税信息報送義務,但缺乏具體操作性規定。隨着《規定》出台,將有力促進與電子商務法的有效銜接,是對電子商務法的進一步完善和落實。
值得注意的是,《規定》明確報送涉税信息的義務主體是互聯網平台企業,不需要平台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做任何操作;並特別強調,從事配送、運輸、家政等便民勞務活動的從業人員收入信息不需要報送,最大限度兼顧了民生服務的實際和平台報送便利性的需要。

中央財經大學財政税務學院院長 樊勇:《規定》出台對絕大多數平台商家以及平台上的家政人員、網約車司機、外賣小哥、快遞小哥等沒有影響,只有少數高收入且低納税遵從度羣體的税負將提升到正常合規水平,這是維護税收公平、營造公平競爭環境的應有之義。
專家表示,《規定》出台實施後,將促進對平台內不當經營行為的及時有效監管,合法合規經營的企業將受到有力保護,違法違規經營的企業將得到有效約束,有助於構建起健康有序、創新活力迸發的平台經濟新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