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開展政府採購領域專項整治工作
財政部網站6月23日消息,財政部、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日前印發《關於開展2025年政府採購領域“四類”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進一步規範政府採購市場秩序,鞏固拓展前期整治成果。
在工作重點方面,《通知》明確,聚焦當前政府採購領域反映突出的採購人設置差別歧視條款、代理機構亂收費、供應商提供虛假材料、供應商圍標串標等“四類”違法違規行為開展專項整治。
整治的重點內容為:採購人傾斜照顧本地企業,指向特定供應商或特定產品,以供應商註冊地、所有制形式、組織形式、股權結構、投資者國別、經營年限、經營規模、財務指標等不合理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歧視待遇;代理機構違規收費、逾期退還保證金;供應商提供虛假的檢測報告、認證證書、合同業績、中小企業聲明函等材料謀取中標;供應商投標文件相互混裝、異常一致,投標保證金從同一賬户轉出,委託同一單位或個人編制投標文件、辦理投標事宜等惡意串通行為。
在工作步驟方面,《通知》提出,中央以及省市縣四級財政部門分別對開展本級政府採購業務的代理機構實施檢查,嚴格履行行政檢查審批程序,實行代理機構分級分類檢查制度。專項整治工作自2025年6月開始,至2026年1月底結束。
在工作要求方面,《通知》提出,一是壓實工作責任。省級財政部門要強化組織領導,結合本地實際科學制定工作方案,周密部署落實。嚴格按照時間節點深入推進各項工作,按階段安排向財政部報送進展情況,及時總結經驗做法、典型案例,查找問題不足,研提對策建議等,確保整治工作有序推進落實。
二是深化部門協同。財政部門要加強與公安部門、市場監管部門的溝通協調,深化與公安部門行刑銜接,嚴厲打擊圍標串標等違法犯罪行為;強化與市場監管部門協作聯動,暢通第三方機構協助調證通道,提高認證證書、檢驗檢測報告線上線下核驗的便捷性。
三是創新監管手段。財政部門要積極順應數字化發展趨勢,大力推進智慧監管,深度運用大數據分析、行為預警等數字化手段,聚焦供應商投標和專家評審等關鍵環節,及時發現潛在風險,精準篩查圍標串標等疑點線索,以科技信息手段破解政府採購監管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