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小平:警惕賴清德“團結”幌子下的分裂謬論
作者:汪小平
台灣自古以來就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這一事實既有深厚的歷史根基,也有堅實的法理依據。賴清德日前啓動所謂“團結國家十講”,從其講述的內容看,是以“團結”作為幌子,延續了“台獨”分裂勢力長期以來的陳詞濫調和謬論。他歪曲台灣歷史,否認台灣與中國大陸的血脈聯繫。其言論嚴重違背兩岸同屬一中的歷史、現實和法理,充分暴露其“台獨”本性。
賴清德此番歷史奇談,從所謂的“台灣自古以來就有獨立生態系”説起,從長毛象化石講到人類頭蓋骨化石。然而地質學研究證實,台灣島在遠古時期與中國大陸通過“東山陸橋”相連,海平面上升才形成台灣海峽。這種地質背景決定了兩岸生態系統具有天然連續性。賴清德聲稱台灣“自古就有獨立生態系”,完全違背科學。他刻意忽略近年來的考古成果,片面強調“南島語族”概念,搞“南向認親”,企圖將台灣少數民族從中華民族大家庭中切割出去。事實上,不僅先住民起源於大陸,閩粵漢人來台之後,與先住民長期互動,已經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關係。目前考古證據充分證明,中國大陸東南沿海先民漂洋過海來到台灣,並擴散至南太平洋各島嶼,中國大陸東南沿海地區是世界南島語族的原鄉。
賴清德不僅在史前史問題上胡言亂語,更全盤否認台灣自古屬於中國的史實,宣揚“台灣自古不屬於中國”的謬論。無數歷史文獻早已證明,是中國人最早開發和建設台灣。公元230年,三國時期吳人沈瑩所著《臨海水土誌》留下了關於台灣最早的文獻記載。明末顏思齊、鄭芝龍組織福建沿海地區人民到台灣島墾殖、定居,其移民活動要早於西方殖民者。但賴清德罔顧史實,否認中國人民最早開發台灣的歷史,聲稱在荷蘭人侵略台灣之前,“跟中國都沒有任何關係”。1662年,民族英雄鄭成功驅逐荷蘭殖民者收復台灣。1683年,清朝統一台灣,將台灣置於中央政府管轄之下。1684年,清政府在福建省建制內設立台灣府。1885年正式建省,首任巡撫劉銘傳推動的自強新政效果驚人,使台灣成為洋務運動的模範省份。在清朝200多年治理期間,台灣人口從20萬增至250萬,社會經濟文化得到長足發展,成為東南重要糧倉。賴清德貶低清朝治理成果,輕描淡寫地説建省“時間只有八年”,“關係本來就不深”。其言論數典忘祖,用心險惡。
賴清德掩蓋台灣同胞在抗日中的家國情懷,將台灣同胞愛鄉土的反抗行動包裝為“抗日建國”敍事。1895年,戰敗的清政府簽訂不平等的《馬關條約》,割讓台灣及澎湖列島。消息傳出,全國迅速掀起大規模“反割台”愛國救亡運動。台灣軍民奮勇自救,抗擊日本侵佔。賴清德演講中有意忽略一個重要史實,那就是台灣在日據時期,所有的反抗運動都指向台灣迴歸。幾乎所有的抗日運動,都把中華民族精神當作抵抗的精神源泉。賴清德的説法,編造台灣在日據時期的抗日運動是為了“獨立建國”,實際上台灣抗日運動是中國抗日救亡的一環,其指向就是台灣光復。在法律層面,二戰期間的重要國際文件明確規定了台灣的地位。《開羅宣言》(1943年)要求日本歸還所竊取的中國領土;《波茨坦公告》(1945年)重申這一原則;日本投降書(1945年)承諾履行上述條款。1945年10月25日,中國政府正式接收台灣。台灣光復是中國抗日戰爭勝利的重要成果,是兩岸人民浴血奮戰才有的結果。但賴清德絕口不提三個歷史文件,彷彿不存在。
關於戰後台灣歷史,賴清德片面強調《舊金山和約》的“放棄”條款,卻刻意迴避兩個關鍵事實:第一,中國作為主要戰勝國被排除在和會之外;第二,該條約與《聯合國憲章》關於領土完整的原則相沖突。1971年聯合國第2758號決議從政治、法律和程序上徹底解決了中國代表權問題,確認了世界上只有一箇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在國際實踐中,一箇中國原則得到廣泛認同。當前兩岸關係現實也證明兩岸血濃於水的天然聯繫。經濟上,兩岸貿易巨大,融合發展;社會上,兩岸婚姻家庭已達幾十萬對;文化上,台灣同胞來大陸尋根問祖絡繹不絕。這些事實充分説明,任何割裂民族血脈的企圖都不得人心。(作者是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副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