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退休金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税
近日,“個人養老金領取時需繳納個税”的消息成為熱議話題。有人提出疑問:為什麼將來領養老金還要繳税?其實,這是沒有搞清基本養老金和個人養老金的區別。
國家税務總局北京市税務局12366納税繳費服務熱線工作人員解釋稱,大家退休後按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也就是大家所説的退休金,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税。
人們常説的基本養老金,是指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在參保人退休時所發放的待遇,這種保險是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的第一支柱,由職工的工作單位和職工分別繳費,每月在工資裏直接扣除,退休時按月領取養老金。
關於基本養老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第四條第七項的規定,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離休費、離休生活補助費,免徵個人所得税。
與基本養老金不同,個人養老金是2022年才開始實施的,是政府政策支持、個人自願參加、市場化運營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是我國養老保險體系的第三支柱。個人養老金每年繳存上限為1.2萬元,可按規定享受税收優惠:繳存時,可從工資等收入中扣除,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税;領取時,只需按照最低檔3%税率繳税。
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户內資金用於購買符合規定的銀行理財、儲蓄存款、商業養老保險、公募基金等金融產品,參加人可自主選擇。參加人達到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等條件後,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領取個人養老金,並歸集至本人社會保障卡。並且,“個人養老金領取時,本金和投資收益還要按照3%計税”也並非新政,是政策出台之初就明確提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