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規範了哪些問題?相關負責人解讀
昨天(27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反不正當競爭法》修訂草案,並將於今年10月15日起施行。此次修訂緊密貼合市場發展現狀,直擊當下競爭亂象,旨在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條文數從原法的33條增加至41條。新法律都規範了哪些問題?與其他法律該如何銜接?記者專訪了全國人大法工委的相關負責人。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社會法室副主任 高莉娜:*這次修訂反不正當競爭法,注重把握幾點: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綜合整治“內卷式”競爭、解決拖欠中小企業賬款等問題的精神,積極回應當前反不正當競爭工作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細化不正當競爭行為的類型和認定標準,增加關鍵詞搜索、侵害數據權益、虛假交易、虛假評價、惡意退貨、平台責任等方面的制度。推動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的經濟秩序,科學處理反不正當競爭法與民法典、反壟斷法、商標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電子商務法等法律的關係。
整治平台"內卷式"競爭 引導行業服務升級
互聯網飛速發展的時代,有電商平台為吸引用户,瘋狂壓低商品價格,也有外賣平台通過高額補貼爭奪市場份額,這些“內卷式”競爭行為嚴重擾亂市場競爭秩序 。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對整治這類現象做出了明確規定。

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明確禁止平台強制商家低價銷售、濫用數據權益及惡意交易。例如,網約車平台若通過算法隱蔽壓價或轉嫁成本,將面臨處罰;外賣平台需建立公平競爭規則並及時處置商家違規行為。這些都是在遏制 “低價 — 低質” 的惡性循環,引導行業從流量爭奪轉向服務升級。

高莉娜:一是平台經營者不得強制或者變相強制平台內經營者以低於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二是平台應當建立舉報投訴和糾紛處置機制,採取必要的措施處置平台內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並保存有關記錄,向監管部門報告。三是經營者不得擅自將他人名稱、註冊商標、未註冊的馳名商標設置為搜索關鍵詞,引人誤認為是他人商品或者與他人存在特定聯繫。四是經營者不得以不正當方式,獲取、使用他人合法持有的數據。五是經營者不得濫用平台規則,實施虛假交易、虛假評價或者惡意退貨。

此外,針對大型企業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問題,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五條專門做出了規定:大型企業等經營者不得濫用自身資金、技術、交易渠道、行業影響等方面的優勢地位,要求中小企業接受明顯不合理的付款期限、方式、條件和違約責任等交易條件,拖欠中小企業的貨物、工程、服務等賬款。
整治“傍名牌”現象 明確混淆行為的標準
你在生活裏可能會碰到這樣一種現象:一些小的服裝品牌,其商標及名稱與知名品牌極其相似,又或者是一些食品飲料的包裝,與一些知名品牌僅一字之差,非常容易混淆、看錯。針對這種“傍名牌”“搭便車”的現象,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也做出了詳細規定。
*高莉娜:*這類行為一直是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制的重點,本次修訂又增加了一些規定:首先是不得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響的新媒體賬號名稱、應用程序名稱或者圖標。還有不得擅自將他人註冊商標、未註冊的馳名商標作為字號,以及將他人名稱、註冊商標、未註冊的馳名商標設置為搜索關鍵詞,引人誤認為是他人商品或者與他人存在特定聯繫。再有就是不得幫助他人實施混淆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