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崗位、加強對接、細化指導 兩部門出台措施助力畢業生就業
民政部、教育部日前印發《關於持續推動社會組織助力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要發揮社會組織促進畢業生就業的積極作用,助力高校畢業生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
引導社會組織開發更多就業崗位
《通知》要求,要積極引導社會組織持續挖潛擴容,開發更多有利於發揮大學生所學所長的就業崗位。支持社會組織引入面向基層、面向羣眾的服務項目,帶動開發相應崗位。推動專業性社會組織鞏固拓展教育、醫療、科技、文化、救助、養老、托育等領域的服務空間,面向畢業生提供就業崗位和見習崗位,鼓勵有條件的社會組織申報就業見習基地。發揮城鄉社區服務類社會組織面向基層羣眾服務的優勢,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公益創投等方式,創新基層服務項目,開發與大學生相適應的城鄉社區服務崗位。支持社會組織聯合會等樞紐型社會組織搭建業內就業信息平台,推動社會組織人才隊伍專業化、職業化建設。
推動社會組織開展就業資源對接
引導社會組織發揮聯繫會員、企業、高校和專業人員的獨特優勢,創新就業資源對接服務模式,搭建和完善就業資源對接平台。特別是積極發揮行業協會商會分佈各行各業的優勢,引導各會員企業積極參與教育部供需對接就業育人項目和各地人才供需對接活動,重點挖掘本地區、本領域面向高校畢業生的崗位信息,與高校聯合開展招聘和定向人才培養、就業實習基地建設、人力資源提升等合作,幫助企業培養和招聘更多創新型、複合型和應用型人才,促進校企人才精準對接。加強與本地區高校的溝通協作,推進“校社合作”,引導社會組織有序組織高校大學生到會員企業、基層社區深入瞭解職場環境,快速適應就業需求。推動社會組織通過提供就近服務、建立人才供需鏈、組織線上線下招聘會等多種形式,進一步拓展畢業生就業渠道。
促進社會組織細化就業指導服務
推動行業協會商會、學會、研究會等加強與教育部門各分行業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指導委員會的溝通協作,積極參與行業人才需求分析、就業形勢調查、就業觀念引導、創業諮詢服務等。推動社會組織發揮導向作用,幫助高校畢業生樹立正確的擇業觀、就業觀。引導社會組織發揮靈活高效、貼近羣眾等優勢,協助做好重點羣體畢業生就業幫扶工作,圍繞脱貧家庭、低保家庭、低保邊緣家庭、零就業家庭等有就業意願的困難羣體畢業生,優先提供諮詢指導、崗位推薦、就業實習等服務。支持職業教育類社會組織積極開展養老、托育、家政等技能培訓,鼓勵社會組織與職業院校共建實訓基地,為高校畢業生提供實習實踐、志願服務、專業培訓等機會,提高高校畢業生綜合素養和就業能力。引導專業社會組織積極為高校畢業生提供普法宣傳、糾紛調解、公益援助等法律服務,配合有關部門防範虛假招聘信息。
鼓勵社會組織用好就業服務平台
推廣使用“國家大學生就業服務平台”(https://www.ncss.cn),舉辦社會組織專場招聘活動,引導社會組織及會員企業積極參與平台網絡招聘,免費註冊併發佈崗位招聘信息,推動實現崗位精準推送、校企人才精準對接。各地民政、教育部門和高校要加強協同聯動,進一步培樹社會組織就業品牌活動,結合高校畢業生特點、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積極搭建本地社會組織招聘服務平台,為社會組織、高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常態化開展就業服務。有條件的地區要組織開展社會組織與高校畢業生人才雙選活動,採取多種方式推介本地區就業服務品牌,吸引更多社會組織、高校、求職者參與品牌活動,引導高校畢業生等青年羣體進一步瞭解社會組織,積極到社會組織就業創業。
支持社會組織用足就業扶持政策
各地民政、教育部門要強化就業政策宣傳,支持社會組織及會員企業用足用好擴崗補助、見習補貼等各項穩崗減負擴就業支持政策,擴大崗位需求。對招用畢業年度及離校兩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及16-24歲登記失業青年,簽訂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為其足額繳納3個月以上的失業、工傷、職工養老保險費的社會組織,支持其按規定時間參照企業享受一次性擴崗補助政策。
(總枱央視記者 李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