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信託“飛入尋常百姓家”要過四道關
記者 劉敬元
20多家信託公司落地超百單產品——這是特殊需要信託最新的階段性成績,也是信託公司探路資產服務信託的縮影。而服務信託若要進入千家萬户,還有多個問題等待破解。
資產服務信託在信託業務“三分類”中排在首位,是監管部門倡導信託公司展業的重要業務類型。該類信託主要包括財富管理服務信託、行政管理服務信託、資產證券化服務信託和風險處置服務信託等。其中,特殊需要信託屬於財富管理服務信託項下。
信託公司積極轉戰服務信託的效果已有數據體現。近期公佈的數據顯示,2024年新成立信託產品6.74萬隻,其中,資產服務信託產品4.73萬隻,佔比超七成。因此,2024年信託資產實現高增長,不只是簡單的規模擴張,還有業務轉型的結構優化。
在各類服務信託中,特殊需要信託雖然仍屬於小眾品種,但具有代表性。信託公司在開展特殊需要信託過程中,往往遇到諸多現實細節難題。但“摸着石頭過河”的信託公司仍對這類業務高度重視,投入較大精力,希望能接住並不辜負客户長達幾十年的託付。
事實上,以特殊需要信託為代表的服務信託,也是被寄予厚望的信託本源業務。未來該項業務的發展壯大,不僅能重塑中國信託業態,也將發揮信託制度的更大社會價值。
信託是以受託人為核心的法律關係和制度安排,信託架構具有“資產隔離”的顯著特徵。根據成熟市場經驗,如果服務信託發展得好,“人人懂信託、學會用信託”,信託制度在社會治理、家庭事務、公益慈善等領域就會有廣闊應用空間。這意味着,以往只服務於高淨值人羣的信託,也有望在中國得到普及並走入尋常百姓家,服務於普羅大眾的個性化資產安排與託付需求。就這一點而言,該領域是一片藍海。
不過,服務信託發展之路並非坦途,還需要過四關:一是,信託制度與業務規則待健全,目前信託業務能參考《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但服務信託與之適配性不高,需要監管部門出台相適配的制度,或由行業協會先行研究出台相關自律規則;二是,信託公司需補足專業服務能力,整合服務資源,同時平衡好商業可持續性;三是,信託制度普及度待提升,過往信託理財功能的認知慣性,導致公眾對信託認知薄弱、信任度低;四是,信託的信義義務需要強化,並在制度和法律層面予以硬約束,築牢信任根基,被委託人信任、讓當事人有安全感,是服務信託的核心。
服務信託已邁出轉型第一步,儘管前路仍有荊棘,但未來隨着規則完善、能力提升、認知普及與信義強化,仍有望充分釋放獨特價值,飛入尋常百姓家,服務於千家萬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