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徵求意見!事關工業產品及24個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
記者今天瞭解到,市場監管總局發佈公告,對《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通則(徵求意見稿)》和24個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隨着我國經濟社會不斷發展,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產品生產技術條件發生了較大變化,應及時修訂《通則》和細則以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技術進步的需要。
此次《通則》修訂主要有四方面內容:
一是壓縮審批時限。將先核後證審批時限明確為30日,後置現場審查審批時限明確為5日,告知承諾審批時限明確為1日。
二是落實主體責任和質量安全追溯要求。增加“建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有效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的規定。
三是完善檢驗檢測報告要求。將企業提交的檢驗檢測報告時限調整為申請前6個月內,且明確檢驗檢測報告不得為多份報告的組合。
四是刪除原《通則》中“企業及其子公司、分公司等單位取證”章節,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的體例和要求保持一致。
此次細則修訂主要有六方面內容:
一是將衞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備和無線廣播電視發射設備合併為1個《廣播電視傳輸設備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
二是對18個產品細則引用的標準進行了更新。
三是完善建築用鋼筋、水泥、電線電纜、人造板、危險化學品5類產品實施細則中的產業政策要求。
四是根據行業發展狀況和技術進步情況,對部分產品的生產設備和檢驗檢測設備要求進行完善。
五是聚焦產品質量安全,對部分產品的檢驗檢測項目進行優化。
六是規範細則中“企業實地核查辦法”的核查條款和判定方法,減少核查人員自由裁量權。
(總枱央視記者 李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