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消防部門:大型羣眾性活動無需消防審批(備案) “不審批”不代表“不監管”
近日,北京市消防救援局制定發佈消防領域優化營商環境正負面清單,其中“依法申辦舉辦大型羣眾性活動,無需消防部門審批(備案)”的內容引發社會關注。大型羣眾性活動為何無需消防部門審批?消防部門不參與審批,又如何監管消防安全?

*北京消防對此進行了解釋:*無需消防審批並不意味着消防部門在安全監管和指導方面缺位,*消防部門會按照“一事一策”原則,做好日常監管工作。*大型羣眾性活動需要經過行政審批,但按照消防法的規定,消防部門並不參與審批環節,消防部門會按照“一館一策”原則,*指導場館完善不同類型活動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同時,也會開展現場安全檢查和消防技術服務指導,因此不存在“消防安全監管缺位”的情況。

除了籌備、活動期間的安全監管,文藝演出進行時,消防部門還會派出消防救援人員現場執勤值守,做好安全保障工作。消防監管是一方面,大型羣眾性活動的場館方、主承辦方也要履行好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活動前,主承辦方需要做好全員消防安全培訓,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還要進行全員演練,讓大家熟悉預案內容。這期間主承辦方有何訴求和需要服務事項,隨時可向消防部門提出,消防部門會上門開展消防技術指導服務。
(總枱記者 張河運 袁成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