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髮布:嚴禁在銀橋鎮河道水域、水庫組織溯溪等户外活動
關於嚴禁在銀橋鎮河道水域、水庫組織溯溪等户外活動的公告
各旅行社、教育機構、户外運動協會、俱樂部,户外運動愛好者:
目前正值汛期,氣候多變,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災害易發頻發,進山户外探險、運動風險極高,安全隱患巨大。為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保護蒼山自然生態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護管理條例》《大理市河道保護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銀橋鎮隱仙溪、雙鴛溪、白石溪、靈泉溪、錦溪及其周邊山體屬於水源集雨區域,嚴禁入內進行溯溪、戲水、攀巖等一切户外活動。對在河道、湖泊管理範圍內傾倒垃圾、渣土,從事影響河勢穩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礙河道行洪的活動,將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
二、銀橋鎮隱仙溪、雙鴛溪、白石溪、靈泉溪、錦溪和馬久邑水庫等河道、溪流、水庫區域因氣候多變、地形複雜等因素,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禁止任何單位、組織、個人進入上述區域內進行溯溪、戲水、游泳、露營、野餐等可能破壞生態環境或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户外活動。
三、違反相關規定在上述區域內進行溯溪、戲水、游泳、露營、野餐等户外活動,造成生態環境破壞的,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處理;對於不聽勸阻,擅自進入上述區域組織户外活動過程中發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應當由行為人承擔相應的民事、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對不聽勸導、暴力干擾、抗拒勸導者,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從嚴處理;對於盲目開展上述活動,導致動用社會公共資源進行救援產生的費用,將依法實施追償。
銀橋鎮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2日
來源:“金水銀橋”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