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台獨四講”謬論終將在歷史、學理、法理、常識的四重拷問下淪為笑柄與罪證
作者:北平锋
賴清德以“團結國家十講”為名,重複拋出所謂“新兩國論”“主權獨立國家”等“台獨”謬論,其行徑猶如歷史長河中的“逆流者”,在虛無歷史、曲解學理、僭越法理、背離常識的泥潭中不能自拔,終將被時代洪流徹底滌盪。這十講已講了四講,昨天賴清德辦公室説,因颱風原因取消原有安排。島內民眾戲稱“十講變四講”,郭正亮出席“反惡罷大型宣講活動”時表示,賴清德突然宣佈取消“第五講”,藉口是颱風,可是颱風明明是演講的第二天才要來,取消原有安排的原因就是自慚形穢,每講必錯。事實上,賴清德無論講與不講都將成為笑柄,前四講顛倒是非的言論,不僅暴露了賴清德數典忘祖、賣台禍台的本質,更暴露出其對歷史、學理、法理、常識的全面背叛。以下從四重維度予以徹底批駁。
一、歷史虛無:賴清德篡改歷史,割裂血脈,背叛祖宗
賴清德在“團結國家十講”中聲稱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實則是對台灣自古以來屬於中國的歷史事實的全面否定。台灣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這一鐵律早已被歷史與法理共同鑄就:
1.鄭成功驅荷復台:民族英雄的壯舉成“殖民侵略”?
鄭成功於1662年驅逐荷蘭殖民者,收復台灣,這是中華民族抵禦外侮、維護領土完整的光輝篇章。然而,賴清德卻顛倒黑白,將這一民族英雄壯舉污衊為“殖民侵略”,是對歷史的嚴重歪曲。賴清德此舉,無異於“焚書坑儒”,妄圖抹殺兩岸同胞同源共祖的歷史記憶。
2.台灣光復80年:一筆帶過,美化殖民?
1945年台灣光復,是中國抗日戰爭勝利的重要成果,也是二戰後國際秩序的重要組成部分。1943年,中美英三國政府發表《開羅宣言》宣佈,三國之宗旨在使日本所竊取於中國之領土,例如東北、台灣、澎湖列島等,歸還中國。1945年,中美英三國共同簽署《波茨坦公告》,重申“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同年9月,日本簽署《日本投降條款》,承諾“忠誠履行波茨坦公告各項規定之義務”。同年10月25日,中國政府宣告自即日起收復台灣、澎湖列島,“恢復對台灣行使主權”,並在台北舉行“中國戰區台灣省受降儀式”。賴清德卻刻意淡化這一歷史事實,轉而鼓吹“台南400年”與“日本殖民50年”,將台灣置於“殖民敍事”之中,實則是為“台獨”尋找“法理依據”。這種行徑徹底背叛了中華民族共同書寫的抗戰史。
3.“文化台獨”毒害青年:割裂血脈,斬斷根脈
賴清德當局要求學校刪除“中國現代史”課程,縮減中華文化相關學分,甚至詆譭鄭成功為“殖民者”,實則是以“文化斷根”為手段,試圖割裂台灣同胞與中華文化的精神紐帶。台灣的宮廟、宗祠、語言、習俗,乃至“媽祖信仰”“閩南文化”,無一不是中華文化基因的鮮活體現。賴清德的“去中國化”行徑,與歷史虛無主義同流合污,終將導致台灣淪為“文化孤島”,成為中華文明長河中的“斷流”悲劇。
二、學理謬誤:賴清德曲解國家定義,製造“偽法理”騙局
賴清德在“第一講”中拋出“國家四要素”理論,稱台灣符合“人民、領土、政府、主權”四項標準,應為“主權獨立國家”。此論調不僅曲解學理,更暴露其對國際法理的無知與傲慢:
1.“國家四要素”理論的致命漏洞
國際法中,國家的成立需滿足“國際社會承認”這一核心要件。台灣自古以來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從未以“國家”名義存在,也從未獲得國際社會的普遍承認。賴清德刻意迴避這一根本前提,僅以“四要素”自詡為“國家”,實則是偷換概念、製造邏輯詭辯。正如國際法學者指出:“台灣的‘國家’地位,如同《一千零一夜》中的虛構故事,唯有在‘台獨’的幻想中才能存在。”
2.“新兩國論”的邏輯荒誕
賴清德將兩岸關係定義為“互不隸屬的兩國關係”,實則是將中國內政問題強行“國際化”。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兩岸同屬一箇中國,這一基本事實不容置疑。若依賴清德邏輯,全球任何分裂勢力均可憑“四要素”自封為“國家”,則國際秩序將徹底崩塌。這種“兩國論”,不過是“台獨”分子為謀一己之私而精心編織的“學理謊言”。
三、法理僭越:賴清德挑釁《反分裂國家法》,實質是在自掘墳墓
賴清德的“台獨”論述不僅違背歷史與學理,更直接挑戰《反分裂國家法》的法理權威,其行為本質是“分裂國家、破壞統一”的犯罪:
1.《反分裂國家法》的高壓震懾
該法明確規定:“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國家絕不允許‘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把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賴清德鼓吹“台獨”、否定“九二共識”,已構成對法律的公然挑釁。大陸公佈的“台獨”頑固分子清單、開展的“聯合利劍”“海峽雷霆”軍事演習,正是對賴清德等分裂分子的強力震懾。其所謂“17項策略”,實為“17條通向法理深淵的死路”。
2.國際法理的鐵壁銅牆
聯合國第2758號決議明確“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代表是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政府”,一箇中國原則已成為國際社會普遍共識。賴清德將大陸污衊為“境外敵對勢力”,妄圖通過“倚美謀獨”獲得所謂“國際支持”,實則是“抱薪救火”。外部干涉勢力不過是將台灣當作“棋子”,一旦戰略需要,必將棄之如敝履。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的法理地位,絕非賴清德之流可以撼動。
四、常識悖逆:賴清德背離民心,損害民生,終遭唾棄
賴清德的“台獨”言行與台灣民眾的切身利益、兩岸同胞的血脈親情背道而馳,其所謂“團結國家”實為“製造分裂”:
1.“綠色恐怖”吞噬台灣社會
賴清德當局以“國安”之名,恢復軍事審判制度,打壓異己,恐嚇台灣藝人與大陸正常交流,甚至叫囂“獵殺陸配”。這種“思想管控”與“人身威脅”,導致台灣社會已陷入“準戒嚴”狀態,民眾言論自由與人身安全遭嚴重侵害,所謂“民主”不過是“台獨專制”的遮羞布。
2.兩岸民生紐帶被撕裂
台灣民眾赴大陸旅遊、經商、探親,是兩岸血脈相連的自然體現。賴清德卻以“反滲透法”設萬重障礙,導致2024年台灣觀光產業逆差約6922億新台幣。更荒謬的是,賴清德一面鼓吹“抗中保台”,一面默許台積電等核心產業被美國“掏空”,坐視台灣經濟淪為“附庸”。這種“賣台”行徑,實為“飲鴆止渴”。
3.民意倒向:台灣社會羣起而攻之
台灣民眾對賴清德當局的反感與日俱增。國民黨痛斥其“製造危機掩蓋施政無能”,民眾黨怒斥其“威權復辟”。超20萬台灣民眾參加“426反賴大遊行”,現場民眾高喊“賴清德下台”。正如《孟子》所言“得道多助,失道寡助”,賴清德的“獨裁夢”,終將因失去民心而成為“孤家寡人”。
五、歷史終將審判“台獨”分裂者
賴清德的“團結國家十講”,不過是“台獨”分裂勢力垂死掙扎的“末日狂歡”。從鄭成功驅荷復台的民族壯舉,到孫中山先生國家統一的夙願;從《開羅宣言》確認的法理事實,到14億中國人民捍衞國家主權的堅定意志,“台獨”分裂的任何行徑,終將在歷史的審判台上被徹底審判。
台灣的前途,絕不能任由“台獨”分裂分子以“主權獨立”之名,行“賣台毀台”之實。唯有正視歷史、尊重法理、順應民心,兩岸同胞方能共謀發展,共享繁榮。賴清德的“台獨”分裂謬論,終將在歷史、學理、法理、常識的四重拷問下,淪為笑柄與罪證。正所謂“覆巢之下無完卵”,台灣同胞當以史為鑑,共同守護中華民族的共同家園,這才是對“團結國家”最真實的詮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