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聲譽新規:行賄拉黑,賠付優待
【環球網財經綜合報道】據媒體披露,中國證券業協會(中證協)正就《證券行業執業聲譽信息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向券商徵求意見。此次時隔三年的修訂,為券商的聲譽管理帶來了新的風向標。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7月19日。
相較於2022年版本,此修訂版本調整主要體現在三點:一是明確將行賄等干擾監管執法的行為記入違法失信信息;二是為主動進行先行賠付的券商提供“優待”,相關處罰信息可免於記入聲譽庫;三是將部分誠信信息來源由證監會對標改為會員自行報送。
此版本“行賄拉黑”的條款意味着,任何形式的賄賂行為,無論是否受到處罰,都可能對券商的執業聲譽造成嚴重影響。這體現了監管層持續打擊行賄受賄,加強行業廉潔建設的決心。

此版本另一大變化是“賠付優待”條款。新規明確,對於因欺詐發行、虛假陳述等違法違規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證券公司若主動與投資者達成協議進行先行賠付,積極減輕損害,可申請對相關行政處罰信息不予記入執業聲譽信息庫。這意味着,先行賠付不僅能在投資者保護方面加分,更能幫助券商在聲譽管理上“過關”。這一導向與近期監管層在多個領域鼓勵先行賠付的政策一脈相承,例如在證券公司分類評價中,積極賠付也能獲得扣分減免。
一位受訪券商資深人士分析,此次調整對券商整體影響有限,但監管趨勢值得注意:一是對賄賂零容忍,二是先行賠付正成為監管鼓勵的重點。在資本實力允許的情況下,主動進行先行賠付或將成為券商更優選,性價比顯著提升。這既體現了對金融機構“功能性”的強調,也反映了監管鼓勵行業擔當的導向。
此次修訂還調整了部分誠信信息的報送途徑,並取消了“公開信息”與“有限公開信息”的區分。一些積極行為,如參與協會專業委員會工作並表現突出、執業評價結果為A級等,仍被視為正面信息,有助於提升券商聲譽。
總體來看,新版本的出台是為進一步規範證券行業執業行為,強化聲譽風險管理,推動行業高質量發展。(文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