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士存:南海歷史與現實昭示中國主權無可爭議
作者:吴士存
中國維護南海諸島主權,就是維護戰後國際秩序
南海歷史浩如煙海,卻承載着一個基本事實,那就是中國人民始終是南海諸島的主人,並且是唯一的主人。這一事實植根於中國人民的長期生產和生活實踐,也植根於中國曆朝歷代不同方式的管轄和管理南海諸島。
進入近代,即使面對外部列強的覬覦、瓜分和蠶食,中國人民和中國政府以主權者的名義採取了一系列具有近代國際法意義的措施與行動,來維護中國對南海諸島的主權和在南海的相關權益。1933年法國侵佔南沙“九小島”事件發生後,積貧積弱的中國在能力有限的情況下,仍然通過外交交涉以及官方公佈中國南海各島嶼名稱和地圖等方式,重申和堅守對南海諸島的主權,在中國政府支持下,中國漁民在實地採取了一系列抵抗法國侵略的行動。而當時,現在南海周邊的其他國家均尚未獨立。
1939年,日本在全面發動侵華戰爭後先後侵佔西沙和南沙羣島,收復上述島礁也成為中國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抗擊日本軍國主義侵略的重要使命。1943年,中國、美國、英國三國發表《開羅宣言》,就剝奪日本自第一次世界大戰以來在太平洋所佔島嶼、歸還所竊取的中國領土等問題形成共識。中美英三國又於1945年發表促令日本投降的《波茨坦公告》,重申《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根據上述宣示同盟國外交政策和戰後安排的國際法文件,中國於1946年着手啓動接收西沙和南沙羣島的進程,到當年12月順利完成並向世界各國宣佈。此後,中國官方擬訂並公開發行標有南海斷續線的《南海諸島位置圖》,完成了收復西沙羣島和南沙羣島的國際法程序。對於法國以安南名義派軍艦駛往西沙羣島永興島、以及獨立不久的菲律賓企圖染指南沙羣島的行為,中國政府都通過外交渠道進行了明確、有力的交涉。這一系列舉動,體現了中國以主權者的名義維護對西沙和南沙的主權,並莊重向世界宣示中國已經完全收復了南海諸島。
這段歷史還揭示了一個基本事實,即中國收復南海諸島、恢復對其行使主權,構成二戰後國際秩序的組成部分。在當前紀念二戰勝利80週年之際重申這一事實,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歷史與現實一脈相承,中國曆屆政府一直持續維護對南海諸島的主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對南海諸島主權和相關權益的維護,是歷史的延續,是自始至終沒有變化的,是持續不斷的、一貫的。
20世紀70年代以前,菲律賓國內一些激進分子曾數次圖謀佔領南沙羣島,但菲律賓政府並未對南沙羣島提出明確的領土要求。越南民主共和國還通過正式照會、官方表態等方式,以及教科書、官方媒體等明確承認中國對西沙和南沙羣島的主權。
20世紀70年代以後,菲律賓、越南、馬來西亞等國先後非法侵佔中國南沙羣島的部分島礁,是引發南海爭端的直接原因和始作俑者。同一時期,現代國際海洋法極大地擴展了沿海國的海洋管轄範圍,由此在世界範圍內出現了眾多的海洋管轄權主張重疊的實際案例,南海也不例外。這種海洋管轄權主張重疊海域的劃分問題,與南沙羣島部分島礁的領土爭端相互疊加,使得當前的南海爭議更加複雜和難解。
歷史是現實的一面鏡子。它清楚地告訴我們,無論過去還是現在,中國維護南海諸島主權,事實上就是在維護二戰後形成的國際秩序,是在維護《聯合國憲章》所確認的國際秩序和國際法基本原則,而非破壞或顛覆國際規則。當前南海爭端的本源和實質,不是中國在改變現狀,而是一些國家以各種藉口對中國南沙羣島部分島礁提出了非法領土要求,並武力侵佔了部分島礁。
區域內外國家勾連,推動南海爭議日益複雜難解
南海問題本是一個地區部分國家之間的領土和海洋爭端,但伴隨着冷戰結束和國際格局的演變,美國、日本等國熱衷於在南海謀求地緣政治利益,菲律賓、越南等部分聲索國則將推動區域爭端國際化視為固化其南海非法權益並單方面推進其南海海洋主張的重要手段。區域內外國家相互勾連、裏應外合,從外交、法律、軍事、認知敍事等不同層面推動南海爭議日趨激烈、日益複雜難解。
第一,自實施“亞太再平衡”政策以來,美國已經將南海當作與中國進行戰略競爭的主要抓手。美國表面上聲稱對南海諸島主權歸屬“不持立場”,實際卻言行不一,導致“逢中必反”和“選邊站”南海政策的奇怪現象,支持其他國家對中國南沙羣島的非法領土要求,從未譴責這些國家違背《聯合國憲章》對中國南沙羣島部分島礁的非法侵佔和侵權。特朗普第二任期以來,儘管美國的內外政策出現了很多調整,但美國在南海問題上一貫的政策和做法並未出現大的變化,從目前情況來看,基本上是拜登政府南海政策的延續。
第二,南海聲索國針對中國的侵權活動不僅沒有停止,反而變本加厲,海上各類突發事件和糾紛摩擦此起彼伏。目前最突出的是菲律賓,我感覺存在三個危險傾向:一是在仁愛礁、鐵線礁、黃巖島等地製造事端,圖謀新佔島礁,擴大爭端,衝擊《南海各方行為宣言》核心條款(不在無人居住的島礁灘沙採取居住的行動)的效力,動搖南海保持總體穩定的根基。二是對美國開放軍事基地,引進中導系統,試圖破壞台海和平,不僅綁上別國的戰車,而且將整個地區的和平與安全置於危險境地。三是幻想將非法的南海仲裁案“裁決”強加於中方,壓縮談判協商解決南海爭端的空間。
第三,“南海行為準則”磋商面臨較大挑戰。目前“準則”草案已完成三讀,取得了積極進展,但在一些核心分歧問題上未能取得突破,未來陷入困境的可能性不能低估。目前的問題在於,域外勢力和個別聲索國在南海興風作浪、製造事端,干擾了“準則”磋商的積極勢頭,削弱了“準則”磋商的政治意願。這些都集中反映到一個問題上,就是拿非法的南海仲裁案所謂“裁決”説事。“準則”磋商是為了制定大家都能接受的地區規則,而“裁決”這一人為鬧劇和非法炮製的怪胎,卻不斷被一些域內外國家奉為圭臬,是“準則”磋商進程中必須排除的一道障礙。
對“裁決”的批駁不能止步,必須持續
明天(7月12日),非法“裁決”出台就整整9年了。9年來,南海形勢從動盪不安到總體趨緩,又發展到今天的內部各行其是、外部干擾不斷,這一系列過山車式的起伏,證實了“裁決”是域外國家反覆炒作南海問題和對中國進行“污名化”的有效工具,是南海和平穩定的“麻煩製造者”和南海動盪不安的禍根。
“裁決”出爐後,中國學界以集體和個人形式先後撰寫了幾份批駁報告。但近年來“裁決”的負面效應仍在不斷外溢。國際輿論場上以美國為代表的西方國家涉南海言必稱“裁決”,且常以“裁決”作為攻擊中國“不遵守”國際法治的“反面典型”來歪曲事實。可見,南海仲裁案“裁決”餘毒未消,更是隨時可能引發南海動盪的“定時炸彈”。由此可見,對“裁決”的批駁不能止步,必須持續。
第一,仲裁庭對菲律賓所提事項沒有管轄權,越權裁判。菲律賓提出的15項訴求,即便經過重重包裝,本質上仍直接或間接涉及領土主權和海域劃界問題,或不屬於《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以下簡稱《公約》)適用事項,或在中國2006年按《公約》第298條規定提交聲明排除適用《公約》強制爭端解決機制的範圍。故而,對於上述兩類問題,仲裁庭無權管轄。仲裁庭一意孤行地對菲律賓提出的所有訴求強行裁判,公然踐踏國家同意原則、破壞《公約》爭端解決機制的完整性和嚴肅性,當然不可能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第二,仲裁庭的組成明顯不公正。菲律賓利用日本籍法官柳井俊二擔任國際海洋法法庭庭長期間提起南海仲裁案,時機顯然是經過精心挑選的,目的就是讓柳井能夠指定仲裁員。柳井在中日釣魚島問題上介入頗深,在南海問題上幾無公正性可言。實際情況也印證了這一點。柳井罔顧仲裁員的地理分佈合理性原則。整個仲裁庭的5位仲裁員沒有一位來自東亞或東南亞,全部來自西方,唯一一位加納籍仲裁員門薩常居英國。這些西方背景的仲裁員不瞭解南海爭端的來龍去脈和歷史背景,也不可能作出公正的判斷。
第三,“裁決”本身在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上漏洞百出,甚至嚴重偏離《公約》自行“造法”。最匪夷所思的是,對於菲律賓15項訴求並未提及的太平島地位以及南沙羣島整體性的問題,仲裁庭無視基本事實,越權強行認定包括太平島在內的整個南沙地區沒有一個能主張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的海洋地物,完全是從先入為主的結論倒推的自編自演,哪有一點國際仲裁庭應當具備的起碼的嚴肅態度和專業精神?
南海曾長期享有和平,只是在近代以來西方列強將殖民主義和擴張主義帶入南海以後,這裏的安寧才遭到破壞,被捲入國際地緣政治鬥爭的漩渦,甚至一度陷入戰火。站在現實的十字路口,我們是通過對話協商解決和管理爭端、構建地區共同的規則秩序、促進惠及各方的海上務實合作、建設南海命運共同體,還是任由爭端不斷蔓延,再次被域外大國的介入所裹挾而持續升温,甚至重回動盪?這可能是所有地區國家都應當認真思考的問題。也是擺在我們面前的緊迫課題。(作者是華陽海洋研究中心理事長、中國南海研究院學術委員會主席。本文是作者在7月10日舉辦的“南海:歷史與現實”國際學術研討會上的主旨演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