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協發佈28項舉措推動證券業高質量發展
中國證券報記者7月11日從業內獲悉,中國證券業協會正式發佈《中國證券業協會關於加強自律管理 推動證券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從完善自律管理體系、加強保薦承銷業務自律管理、引導督促服務功能發揮等7個方面提出28條措施,通過加強頂層設計和統籌考慮,進一步提升自律管理與服務的工作質效,推動證券業高質量發展。
更好發揮自律管理協同補位作用
《實施意見》聚焦進一步全面深化資本市場改革需要,完善證券行業自律管理的組織體系、制度體系和實施體系,更好發揮中證協自律管理的協同和補位作用。
具體來看,作為證券行業自律組織,中證協要順應證券公司業務綜合發展態勢,適應行業需求,突出監管導向,精簡專業委員會數量,充實專業委員會職能,注重功能發揮,同步統籌優化協會內設部門架構和職能,完善自律管理的治理結構。此外,中證協還應優化自律管理與行政監管的分工協作機制,在中國證監會指導下,推動部分日常監管和檢查職能向協會傾斜。
在加強與外部機構協作方面,《實施意見》明確,中證協要進一步完善自身與證券交易所、中國結算、系統內其他行業協會之間的協作機制,促進發揮自律管理與服務的合力,並完善會員管理機制,不斷優化會員服務,建立健全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對於如何提升證券行業高標準服務能力,《實施意見》明確,中證協需適應行業發展和監管導向需求,統籌優化行業文化、社會責任、投資者教育、投行業務、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等各類評估評價體系,研究整合制度功能,發揮專項評價作用,促進提升證券公司執業質量與服務水平。此外,還應緊密結合行業發展新趨勢和新要求,引導證券公司加強投行、投研、投資等核心能力建設,全面提升保薦承銷、財務顧問、資產管理、投資顧問、風險管理等專業服務質量,強化合規風控建設,加強對行業專業化、特色化發展的引導支持,激發行業發展活力。
加快培育一流投資銀行和投資機構
引導督促服務功能發揮,推動證券業高質量發展是《實施意見》着墨的重點。《實施意見》明確,督促證券公司將功能性放在首位,提供高質量的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服務新質生產力發展,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加快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一流投資銀行和投資機構。
具體來看,《實施意見》明確,推動頭部機構在專業服務、風險管理、資本實力、業務創新等方面做優做強,切實擔當起示範引領作用;鼓勵中小機構基於自身資源稟賦,在特色業務、精準服務等方面深耕細作,形成頭部機構引領示範、中小機構專業化、特色化經營的良好生態格局。《實施意見》還激勵證券公司積極發揮專業優勢和服務功能,因地制宜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助力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並且加大普惠金融產品供給,支持“專精特新”等優質中小企業在北交所上市、新三板掛牌。
在打造綜合服務能力,全面提升專業服務質量方面。《實施意見》對證券公司保薦承銷業務、投行業務、債券業務、財富管理業務、場外市場建設、提升對外開放水平等多個方面提出具體要求:督促證券公司提升保薦、承銷、定價三大核心能力,優化網下投資者管理,推動形成買賣雙方充分博弈、優勝劣汰的市場化約束機制;進一步引導投行業務從“可批性”向“可投性”轉變,加強投行、投研、投資等核心能力建設和業務聯動,圍繞企業全生命週期需求,形成更有效的綜合金融服務模式;引導證券公司加強債券盡職調查、發行推介、詢價、定價、配售等環節的自律管理,發揮好“看門人”作用,同時持續推進債券科技監管系統建設,着力提升科技監管效能;鼓勵更多證券公司申請基金投顧業務資格,壯大買方中介力量,同時引導證券公司提升主動管理能力,更好發揮證券公司私募資管與財富管理協同轉型的合力;穩慎有序發展場外衍生品,支持各類中長期資金開展金融期貨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發揮風險管理功能,提升市場穩定性,更好服務中長期資金入市;鼓勵優質證券公司依法開展跨境業務,為中資企業“走出去”提供專業、高效、精準的金融支持,並逐步樹立境內證券公司的品牌形象和國際影響力,便利更多外資機構來華展業。
強化投資者權益保護也是證券公司積極履行社會責任、推動投資者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的重要一環。《實施意見》明確,督促證券公司進一步落實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的主體責任,切實把好投資者進入資本市場的“入口關”,同時引導證券公司加大投資者教育宣傳力度,不斷完善“四合一”機制建設,持續開展防範非法證券活動宣傳,持續提升投資者教育和服務工作質效。
加強輿情管理 樹立行業良好形象
合規是證券公司業務開展的基石。《實施意見》在明確加強合規風控體系建設、健全風險防範應對機制同時,對於引導證券公司加強輿情管理、弘揚中國特色金融文化也提出明確要求。
《實施意見》明確,要強化證券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從業人員的投資行為管理,完善人員投資行為管理規則,嚴禁投行人員違規入股;加強反洗錢與反恐怖融資制度建設;加強全面風險管理,制定並表管理相關自律規則,建立“四早”風險預警機制。此外,還要引導證券公司加強輿情管理,壓實機構主體責任,對不實信息迅速闢謠、對質疑事項快速核實,同時傳播證券行業積極聲音,樹立行業良好形象,為資本市場穩定運行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隨着信息技術的不斷發展,持續提升行業網絡和信息安全水平對於增強證券公司風險防範能力至關重要。《實施意見》明確,要持續開展證券公司網絡和信息安全評估,督促證券公司加快推進網絡和信息安全建設,守住網絡和信息安全風險底線,加強對移動應用軟件的安全管理,同時持續推進行業數字化智能化轉型,編寫數字化轉型示範實踐案例集,分享業內先進經驗與典型案例,鼓勵引導證券公司加強人工智能等新技術的運用,並加強風險研究和業務規範。
在弘揚中國特色金融文化方面,《實施意見》明確,大力弘揚和踐行中國特色金融文化,以文化建設實踐評估為主要抓手,引導證券公司將“五要五不”實踐要求全面融入公司發展戰略和內部治理的各個環節,樹立正確的經營觀、業績觀與風險觀,並通過激勵約束機制和加大對正面典型的宣傳推廣、開展違紀違規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等措施引導行業持續提升文化底藴,維護品牌形象,營造守正創新、蓬勃發展的行業生態。
此外,《實施意見》還明確,督促證券公司建立起科學合理、規範有效的薪酬激勵機制與廉潔從業管理體系,提升行業整體廉潔從業管理能力,防範道德風險與利益衝突,為行業健康發展提供堅實保障,並進一步完善從業人員管理自律規則,細化從業人員職業道德、誠信合規等要求,引導從業人員提升合規誠信意識,珍惜職業聲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