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貿易港封關12月18日啓動
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王昌林7月23日在國新辦新聞發佈會上表示,經黨中央批准,海南自由貿易港封關定於2025年12月18日啓動。封關是指將海南島全島建成一個海關監管特殊區域,實施以“‘一線’放開、‘二線’管住、島內自由”為基本特徵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制度。
海南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馮飛表示,目前,海南自貿港建設已進入成型起勢、即將全島封關運作的新階段。封關政策已準備就緒,進口徵税商品目錄禁限清單、加工增值內銷免關税等政策和配套文件已制定好,軟硬件條件方面已全面完成,封關硬件設施通過國家驗收,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海關智慧監管平台等信息系統已建好。壓力測試演練正壓茬推進,加緊全流程、全要素、全覆蓋、大樣本、實戰化壓力測試,確保既“放得開”也“管得住”。
進口“零關税”制度體系將基本確立
財政部副部長廖岷表示,為穩步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全島封關,財政部牽頭制定了貨物進出“一線”“二線”及在島內流通的税收政策,以及海南自由貿易港進口徵税商品目錄,擬於全島封關運作之日起施行,屆時現有進口“零關税”政策將納入封關後的貨物税收政策一併實施,這樣海南自由貿易港進口“零關税”制度體系將基本確立。
對於封關後貨物税收政策安排,廖岷介紹,在海南自由貿易港登記註冊的獨立法人企業、自由貿易港內符合條件的事業單位及民辦非企業單位,經“一線”進口徵税商品目錄外的貨物,可免徵進口税收。“零關税”貨物及其加工製成品,在島內享惠主體之間可在免進口税收條件下進行流通。對屬於海南自由貿易港鼓勵類產業的企業生產的貨物,在加工增值達到或者超過30%時,經“二線”進入內地,免徵進口關税。
“上述政策有利於進一步降低市場主體生產成本,激發市場活力,大幅提升海南自由貿易港貨物貿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後續,財政部將持續跟蹤瞭解有關政策實施情況,適時優化調整政策內容。”廖岷説。
進一步放寬外商投資准入
對於現階段封關政策措施,王昌林説,可以概括為“四個更加”:
實施更加優惠的貨物“零關税”政策。“一線”進口的“零關税”商品税目比例將由21%提高至74%,在島內享惠主體之間可以免進口税收流通,加工增值達到30%的可免關税銷往內地。
實施更加寬鬆的貿易管理措施。在“一線”進口方向,對全國現有的部分禁止、限制類進口貨物作出開放性安排。
實施更加便利的通行措施。以島內現有8個對外開放口岸作為“一線”口岸,對符合條件的進口貨物徑予放行;設置運行海口新海港、海口南港等10個“二線口岸”,對進入內地的貨物創新採取多種便捷通行舉措。
實施更加高效精準的監管模式。對“零關税”貨物、放寬貿易管理措施貨物等實行低干預、高效率的精準監管,保障各項開放政策平穩落地。
“下一步,發改委將按照《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的部署,會同海南省和有關部門,不斷完善與高水平自貿港相適應的政策制度體系,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持續加快對外開放步伐。”王昌林表示,進一步擴大“零關税”商品範圍,推動貨物貿易做強做大。適應服務貿易發展要求,加快旅遊、教育、醫療等服務業領域開放,推動“既准入又準營”。進一步放寬外商投資准入,出台新一批放寬市場準入特別措施,深入實施承諾即入制改革,加快建立以過程監管為重點的投資便利制度。
優化加工增值免關税政策
在支持海南自貿港進一步提升貿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方面,商務部部長助理袁曉明表示,商務部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出台《海南自由貿易港禁止、限制進出口貨物、物品清單》,結合海南自貿港發展需要,放寬了對部分進口貨物的管理措施,對60個商品編碼的舊機電產品取消了進口許可證管理,覆蓋約80%納入進口許可證管理的舊機電產品,基本能夠滿足海南企業生產自用需要;同時,在現行自貿試驗區、綜合保税區相關政策基礎上,允許38個商品編碼的產品在海南自貿港開展保税維修,實現該領域全國最高開放水平。
對於加工增值貨物內銷免關税政策,海關總署副署長王令浚表示,與現行試點政策相比,封關後,加工增值免關税政策做了四方面優化。
具體來看,王令浚介紹,放寬企業享惠門檻,取消對享惠企業鼓勵類產業主營業務收入佔企業收入總額60%以上的限制。擴大進口料件範圍,在此前僅允許保税貨物開展試點的基礎上,將“零關税”進口貨物納入政策適用範圍。優化加工增值計算公式,將海南自由貿易港自產貨物的價值計入增值部分,企業就更容易達到30%的增值率。擴大加工增值累計的適用範圍,對於保税貨物經過上下游不同企業加工製造產生增值的,增值部分可以累計計算,鼓勵企業拓展延伸產業鏈條。
“總的來看,封關後的加工增值政策享惠門檻降低,受益面擴大,能夠較好滿足島內企業生產需要,有利於培育打造產業鏈和產業集羣。”王令浚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