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北京社保待遇和最低工資調整方案公佈,退休人員補發養老金7月底前到位
根據國家有關要求,結合北京市經濟發展情況,經市委市政府批准,7月24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佈2025年相關社會保險待遇和最低工資調整方案,進一步提升社保待遇水平,努力增進首都羣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北京市退休人員補發養老金7月底前發放到位
按照國家要求,自2025年1月1日起,本市繼續為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含退職、退養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
今年的調整將繼續按照定額調整、掛鈎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繼續保持向退休時間早、連續工齡和繳費年限長的退休人員加大傾斜力度的調整辦法,使他們更多地享受社會發展成果。
本次調整面向2024年12月31日(含)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預計涉及340餘萬名退休人員,並從今年1月份起補發養老金,補發的養老金將於7月底前發放到位。具體調整辦法如下:
(一)定額調整基本養老金
每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8元。
(二)掛鈎調整基本養老金
1、與繳費年限掛鈎
今年繼續實行與繳費年限掛鈎普遍增加基本養老金的辦法。其中,繳費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1.8元;對於不足整年的余月數,每月增加0.1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不含建設徵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8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徵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7元。
2、與養老金水平掛鈎
1.按絕對額分檔調整:按照退休人員2024年底時的月基本養老金,以國家統計局公佈的2024年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7118元/月)為基準線劃分兩檔,7118元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3元,7118元(含)以下每人每月增加18元。
同時,對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在7118元以上的退休人員,如果按絕對額分檔調整後仍低於7136元的,還將補足到7136元。【見圖表1】
圖表1

2.按比例調整:按照退休人員本人2024年12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每月增加0.15%。
(三)適當向高齡退休人員傾斜
針對退休時間早、年齡偏大的退休人員,為了進一步提高他們的基本生活水平,今年繼續向高齡退休人員適當傾斜,對在2024年12月31日(含)之前已經年滿65週歲及以上的高齡退休人員,在按照上述定額調整、掛鈎調整依次調整後,再次享受10元至50元四個檔次的傾斜政策。即:65至69週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70至74週歲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75至79週歲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80週歲及以上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在此基礎上,繼續對65週歲以上退休人員中繳費年限滿30年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以體現對退休時間早、連續工齡和繳費年限長的退休人員進一步傾斜。【見圖表2】
圖表2

(四)兩種特殊的調整方式
一是繼續單列調整企業中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此次調整仍將按往年辦法,以參加革命工作時間進行調整,即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55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25元。在上述兩檔標準的調整基礎之上,他們還享受高齡退休人員的傾斜政策,本次調整合計將普遍增加275元/月至305元/月。
二是保證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原工商業者調整後不低於全市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平均水平。按照定額調整、掛鈎調整依次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原工商業者基本養老金低於調整後全市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補足到平均水平。同時,在2024年12月31日(含)之前已經年滿65週歲及以上的高齡退休人員,還享受高齡退休人員的傾斜政策。
本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障待遇持續上調
本市今年繼續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和老年保障福利養老金標準,人均月增40元。本次調整面向2024年12月31日(含)前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老年保障福利養老金人員,其中:不滿65週歲的,每人每月增加37元;年滿65週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2元。此次調整涉及90.11萬人,從今年1月份起補發養老金,補發的養老金將在7月底前發放到位。
自2025年1月1日起,新增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人員,基礎養老金標準為每人每月998元;老年保障福利養老金標準為每人每月91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