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車税”徵税範圍擴大,怎麼看?
超豪華小汽車消費税也被稱為“豪車税”。從售價130萬元下調至售價90萬元,將徵税範圍從燃油小汽車擴大至包括純電動、燃料電池等動力類型的小汽車,新能源汽車納入徵税範圍……近日,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發佈公告,調整超豪華小汽車消費税政策,擴大“豪車税”徵税範圍,自2025年7月20日起執行。
“豪車税”是從2016年底開始徵收的。兩部門當時印發的《關於對超豪華小汽車加徵消費税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在“小汽車”税目下增設“超豪華小汽車”子税目,徵收範圍為“每輛零售價格130萬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車和中輕型商用客車”;對超豪華小汽車,在生產(進口)環節“按現行税率徵收消費税基礎上,在零售環節加徵消費税,税率為10%”。
具體看,此次“豪車税”從售價、動力類型兩個方面擴大了徵税範圍:超豪華小汽車零售環節消費税的徵收範圍由此前的“每輛零售價格130萬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車和中輕型商用客車”調整為“每輛零售價格90萬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各種動力類型(含純電動、燃料電池等動力類型)的乘用車和中輕型商用客車”。
北京國家會計學院副院長李旭紅分析,此次調整超豪華小汽車消費税政策,進一步強化了消費税引導合理消費的功能;將各種動力類型小汽車納入政策適用範圍,有利於發揮税收調節效應,更好促進税制公平。
據瞭解,公告出台後、生效前的幾天時間內,北京、上海等城市一度出現消費者看車、選車的小熱潮。特別是售價在100萬元左右的豪華小汽車品牌,門店銷售人員在銷售接待、諮詢、定車等方面工作量激增。
有車企拿出了應對措施。例如,捷豹路虎中國日前宣佈,7月31日以前,消費者在授權經銷商處購買指定車型並開具發票後,即可享受豪車税全額補貼政策,新增的裸車相關的消費税將由廠家全額承擔。一些豪華車經銷商還宣佈,對指定車型全額承擔豪車税。記者梳理發現,經銷商在許諾單方面承擔税負時,均附加了截止日期,包括但不限於今年7月31日、8月31日、9月30日等。
不過,考慮到豪車消費在汽車消費中的比重,“豪車税”對車市影響有限。全國乘用車市場信息聯席會秘書長崔東樹表示,超豪華車消費税新規的施行,屬於對徵税範圍正常合理的調整。“超豪華車的數量僅佔整體車市規模的千分之一左右,對一般消費者沒有任何影響。”崔東樹説。
公告還明確,對納税人銷售二手超豪華小汽車,不徵收消費税。公告所稱二手車,是指從辦理完註冊登記手續至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之前進行交易並轉移所有權的車輛。公告還明確,零售環節銷售額是指納税人向購買方收取的與購車行為相關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包括以精品、配飾和服務等名義收取的價款。
“公告明確對納税人銷售二手超豪華小汽車不徵收消費税,可避免重複徵税;明確了二手車和零售環節銷售額的定義,進一步提高了政策的確定性。”李旭紅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