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韓法院裁定:尹錫悦應就緊急戒嚴事件向遭受精神損失國民承擔賠償責任
作者:姜蔼玲
【環球網報道】據韓聯社報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25日裁定韓國前總統尹錫悦應就緊急戒嚴事件向遭受精神損失的國民承擔賠償責任。這是韓國法院首次認定國民因緊急戒嚴事件遭受的精神損害可依法請求賠償。
報道稱,首爾中央地方法院25日作出判決,支持以李某為首的104名韓國國民提起的損害賠償訴訟,判令尹錫悦向每名原告賠償10萬韓元。

法院在判決中認定,尹錫悦實施的緊急戒嚴措施違反憲法和法律,導致國會陷入癱瘓,違背了總統維護國民生命權、自由與尊嚴的職責,因此有義務向原告方就精神損害賠償撫慰金,“緊急戒嚴措施使原告受到了恐怖、不安、挫折感、羞恥感的精神痛苦或損失”。
去年12月3日,時任韓國總統的尹錫悦發佈緊急戒嚴令。同月14日,韓國國會通過對尹錫悦的彈劾動議案,尹錫悦總統職權隨即停止。今年1月15日,尹錫悦首次被捕,成為韓國憲政史上第一個被逮捕的現任總統。3月8日,尹錫悦從首爾拘留所獲釋。4月4日,韓國憲法法院宣佈通過對尹錫悦的彈劾,尹錫悦被罷免總統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