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獎勵30萬元!海南鼓勵舉報這類違規行為
海南日報全媒體記者從省應急管理廳獲悉,為強化人員密集場所安全管理,海南省近日大力推廣違規動火作業舉報獎勵工作,明確13類可舉報的違規行為,羣眾舉報經查實後最高可獲30萬元獎勵。
據瞭解,可舉報的13類違規動火作業行為包括:
使用或營業期間違規動火;
未執行內部審批制度;
小型工程動火未按規定備案;
動火作業前未在顯著位置進行公告提示;
動火作業人員無證施工;
作業現場周邊存放大量可燃物或易燃易爆物質;
動火作業區域與其他區域未進行防火分隔;
作業現場沒有配備消防器材,沒有消防用水;
作業現場未設置警戒線、安全標識;
作業現場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
動火作業與具有火災、爆炸風險的作業產生交叉;
作業現場沒有專門人員實施全過程監護;
動火作業結束後未進行現場複查,現場存在安全隱患。
羣眾可通過微信小程序“應急管理部安全生產舉報”,選擇“我要舉報”,填寫舉報內容等相關信息並上傳相關證據圖片或附件進行舉報。或是撥打電話“12345”或“12350”,説明隱患地址和類型等相關情況。
相關部門強調,將嚴格保密舉報人信息,同時將對惡意舉報行為予以嚴肅處罰。經核查屬實且符合行政處罰條件的,按照《海南省安全生產舉報獎勵實施辦法》有關規定給予獎勵。獎勵金額按行政處罰的15%計算,最低獎勵3000元,最高不超過30萬元。
來源:海南日報客户端
記者:陳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