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特區護照,香港對16名潛逃者出手
作者:叶蓝
【環球時報駐香港特約記者 葉藍】香港保安局4日宣佈,對16名涉及組織或參與“香港議會”的潛逃分子實施撤銷特區護照等多項措施。
據香港頭條日報網4日報道,保安局局長當天行使《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所賦予的權力,在憲報刊登公告,指明16名因涉嫌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境外觸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而被法院發出拘捕令的人員,包括何良懋、陳麗珍、馮崇義等。
7月25日,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公佈懸紅通緝上述16名潛逃者,以及反中亂港分子袁弓夷、霍嘉志和蔡明達。這19名潛逃者在境外籌組、成立或參與一個名為“香港議會”的顛覆組織,涉嫌觸犯香港國安法。
港媒稱,4日被指明的16名潛逃者適用以下3項措施:禁止提供資金等或處理資金等、禁止與不動產相關的某些活動,以及“與涉及有關潛逃者的合資企業或合夥相關的禁止”。同時,“撤銷特區護照等”適用於大部分潛逃者。此外,就個別有關潛逃者,適用“暫時罷免董事職位”的措施。
新加坡《聯合早報》稱,除了上述16人外,香港特區政府已在去年6月將霍嘉志和蔡明達列為潛逃者,並對他們施行撤銷特區護照、禁止提供資金等或處理資金等措施。袁弓夷則在去年12月被列為潛逃者,適用與霍、蔡同等措施。
特區政府發言人強調,這些無法無天的通緝犯潛藏在英國、美國、加拿大、德國、澳大利亞、泰國、中國台灣等地,並在當地繼續公然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勾當,並通過抹黑詆譭意圖煽動對中央和香港特區的憎恨,“我們因此需要採取本次措施強烈打擊”。保安局局長已要求警方整理相關證據,以供其考慮行使《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60條下的權力,禁止“香港議會”及“香港民主建國聯盟”在香港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