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寵”不可隨意寵 國家安全機關發佈安全風險提示
昨天,國家安全機關還就生物安全發佈相關提示。近年來,一些追求時尚、新潮和獵奇的寵物愛好者,掀起了飼養“異寵”的熱潮。所謂“異寵”,是指貓狗等傳統寵物之外,被人們當作寵物飼養、觀賞和經濟利用的外來野生動物,包括昆蟲等無脊椎動物,也包括鳥、獸、兩棲、爬行等脊椎動物。事實上,飼養“異寵”關乎生態、生物、衞生等公共安全。
在我國,“異寵”需求和交易正快速增長,《2025年中國寵物行業白皮書(消費報告)》顯示,2024年,飼養“異寵”的人羣持續上升;有數據統計,我國已有約1700萬人在飼養“異寵”,市場規模逼近百億元人民幣;社交平台上,分享養寵攻略和“異寵”秘籍的博主比比皆是。

2023年中央一號文件首次將加強對“異寵”的管理納入其中,強調要“嚴厲打擊非法引入外來物種行為,實施重大危害入侵物種防控攻堅行動”“加強‘異寵’交易與放生規範管理”。
今年5月,在杭州蕭山機場,一名從韓國首爾飛抵杭州的旅客未經申報,攜帶35只睫角守宮入境,被現場關員攔截查驗。

前不久,北京郵局海關在監管一批進境國際郵件時,通過CT機智能審圖系統發現一件從日本入境,申報品名為“食品”的包裹存在圖像異常。工作人員開拆查驗,發現6只甲蟲,包括雙色細身赤鍬甲和瑟深山鍬甲老撾亞種,雄雌成對,這是北京口岸首次截獲的物種。

*北京郵局海關關員 範澤:*瑟深山鍬甲老撾亞種屬於外來物種,在我國沒有自然分佈,它的幼蟲以腐敗的木屑為食,成蟲以吸食樹汁或水果為食。此類外來物種,一旦(被)棄養或者逃逸,如果它們與本地近緣種雜交,會影響基因多樣性。
何為外來物種?何為外來入侵物種?
實際上,許多“異寵”都是外來物種。那麼“外來物種”是否等同於“外來入侵物種”呢?來看我國《外來入侵物種管理辦法》中的相關定義。
我國《外來入侵物種管理辦法》第二條規定,外來物種,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無天然分佈,經自然或人為途徑傳入的物種,包括該物種所有可能存活和繁殖的部分。

外來入侵物種,是指傳入定殖並對生態系統、生境、物種帶來威脅或者危害,影響我國生態環境,損害農林牧漁業可持續發展和生物多樣性的外來物種。
屬於外來物種的“異寵”潛藏哪些風險?
國家安全機關幹警介紹,很多“異寵”都屬於外來物種,其交易、飼養、救治、棄養等行為潛藏安全風險,關乎生態安全和生物安全,需加以重視。
*聲音來源 國家安全機關幹警:*我們在工作中發現,大多數受熱捧的“異寵”在國內沒有自然分佈,屬於外來物種,它們可能在新環境中缺乏本土天敵等生物和非生物制約因素,因此在生存競爭中具有優勢,會搶奪本土物種的食物資源,擠佔它們的生存空間,導致本土物種的生存和我們的生態系統受到衝擊。一旦這些“異寵”逃逸或被棄養,極有可能破壞生物多樣性和生態系統穩定,威脅我國的生物安全,甚至會引發生態災難。
依法依規開展“異寵”交易飼養運輸放生等
國家安全機關提示,“異寵”可以寵,但不能隨意寵。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引進、釋放或者丟棄外來物種。《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違反國家規定,非法引進、釋放或者丟棄外來入侵物種,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國家安全機關提示,公民和組織應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依法依規開展“異寵”交易、飼養、運輸和放生等。消費者飼養“異寵”應謹慎理性,購買前需確認物種是否屬於《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或《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中的物種,並核查商家資質。購買時應選擇合法養殖場,拒絕走私或野外捕獲的動物,同時要求商家提供檢疫證明。還要注意觀察動物是否活躍、有無異常分泌物等,慎養善養寵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