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電力資源在全國範圍內自由流通
《電力市場計量結算基本規則》出台
電力市場計量結算標準不統一,結算週期差異大……這些阻礙電力交易的問題,將更好得到解決。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印發《電力市場計量結算基本規則》(以下簡稱《規則》),規範結算業務管理,強化結算風險管理,統一電費收付要求。

“《規則》出台後,標誌着以《電力市場運行基本規則》為基礎,電力中長期、現貨、輔助服務規則為主幹,信息披露、市場註冊、計量結算為支撐的電力市場‘1+6’基礎規則體系構建完成,為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奠定堅實規則基礎。”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人説。
為何要制定這樣的規則體系?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人介紹,2015年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以來,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相繼出台《電力中長期交易基本規則》《電力現貨市場基本規則(試行)》《電力輔助服務市場基本規則》等行政規範性文件,明確了電力中長期、現貨、輔助服務等市場的計量結算要求。2020年,國家能源局修訂印發了《發電企業與電網企業電費結算辦法》,有效規範發電企業與電網企業電費結算行為。2024年,國家能源局又修訂了《電力市場運行基本規則》,在部門規章中明確電力市場計量結算管理要求。
“隨着全國統一電力市場深入推進,煤電、新能源、工商業用户全面參與電力市場,各地計量管理要求不規範、單位不統一、流程銜接不順暢、電網企業與交易機構職責界面不明確、電費結算不及時等問題逐漸凸顯,亟須國家層面統一規範。”該負責人説。
此次《規則》的出台,進一步推動了電力市場計量結算業務統一。北京電力交易中心有關負責人分析,《規則》統一了計量數據採集、傳輸、校驗、校核流程標準。在國家層面明確市場經營主體、電力交易機構、電力調度機構、電網企業等各類市場成員在計量裝置管理、計量數據管理方面的權利與義務,奠定計量數據質量基礎、提升計量數據管理水平。
此外,統一了結算週期及時限要求。“此前,電力市場結算時序由各地自行制定,部分地區電費結算時間較晚,個別地區結算時間長達1個月。”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人説。《規則》規範了結算準備、結算依據和電費賬單編制與發佈、電費收付、追退補和清算等計量結算全業務流程和時限要求。明確結算以自然月為週期開展,明確每月第8個工作日前發佈正式版結算依據、第10個工作日前發行電費賬單,進一步縮短電費收付時限。
另外,《規則》統一了電費收付流程。明確了發電企業、電力用户、售電公司與電網企業間電費收付流程要求,規範增值税發票開具、電費結算協議簽訂、承兑匯票使用等要求,提升電費收付質效。
“《規則》的出台,是我國深化電力體制改革、加快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進程中具有里程碑意義的關鍵一步。從最基礎的計量與結算環節着手,致力於構建統一、規範、透明、高效的制度體系和技術基礎,為電力資源的全國範圍內自由流動和優化配置鋪平道路。”廣州電力交易中心有關負責人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