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置處方藥應如何處置?轉賣處方藥面臨哪些法律風險?一文了解
近期,上海一女子將沒吃完的安眠藥轉賣被判販毒的新聞,引發熱議。去年,這名女子在醫院開具思諾思用於治療失眠,病情穩定後,她將剩餘的藥品通過網絡出售。其中一名購買者主動報案。去年12月,浙江省海鹽縣人民法院一審認為,該女子違反國家精神病藥品管制法規,網售藥品的行為構成了販賣、運輸毒品罪,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一個月,該女子上訴。近日,嘉興中院二審認為原判認定的部分事實不清,裁定撤銷一審判決,發回海鹽縣人民法院重審。
轉賣沒吃完的處方藥面臨哪些法律風險?
處方藥如果沒吃完該如何處理?可以隨意轉賣或贈送給他人嗎?我們來看看如果將沒有吃完的處方藥轉賣給他人,將面臨哪些法律風險。
*北京大學醫學人文學院醫學倫理與法律學系副主任 劉瑞爽:*藥品它不是一般的商品,我們要求藥品一定要保障有效性、安全性、質量可靠性,所以我們的立法是有專門的規定的。假如我的藥沒有用完,放在那挺可惜,給它賣掉,那顯然就不符合我們藥品管理的規定,因為這是一個需要這種行政許可的行政准入的。我們藥品管理的第二個重要的制度,處方藥的管理。處方藥顧名思義,經過醫生的正確的診斷,掌握它的適應證,避開它的禁忌證,才能起到好的效果。而這種個人擅自銷售這種自己用完這個藥物,恐怕就違反了這種處方這種管理的規定,有可能會出問題甚至是生命健康的問題。

專家介紹,若轉售的藥物被他人誤用或濫用,轉售者可能承擔連帶責任。若涉及過期、變質或偽劣藥品,情節嚴重的可追究刑事責任。
*北京大學醫學人文學院醫學倫理與法律學系副主任 劉瑞爽:*當然還有一個法律風險,就是國家嚴格管理的這些藥物。例如我們叫毒、麻、精、放,就是毒性藥品、麻醉藥品、精神類藥品,還有放射類藥品,有可能轉售會有構成特定的這種違法行為,甚至是犯罪。
能否將沒吃完的處方藥贈送給他人?
轉賣處方藥或將面臨法律風險,那麼在日常生活中,我們能不能將沒吃完的處方藥免費贈送給親朋好友呢?
*北京大學醫學人文學院醫學倫理與法律學系副主任 劉瑞爽:*雖然贈送是我們的好意,但是有可能贈的就是一個風險。尤其是那些特殊的那種不易保管的,容易變質的或者是特殊管理的藥品,還是要建議親朋好友去遵醫囑到正規的渠道去拿藥,而不是自己就轉送給他。而且按照贈予的角度來看,這樣的贈予合同是無效的,因為它違反了法律禁止性的規定,比方説你給他贈送的是有毒性的藥品,如果有什麼損害,不僅僅是民事賠償的問題,有沒有過失致人死亡的問題。如果是這種毒性藥品、麻醉類藥品有沒有涉嫌構成販賣毒品這一類罪的問題,這都是風險。
專家:藥品回收缺乏明確法律規範和渠道支持
究竟應該如何處置沒吃完的處方藥?專家認為,當前我國藥品監管重在生產和商業流通領域,藥品怎麼回收還缺乏明確的法律規範和渠道支持。
*北京大學醫學人文學院醫學倫理與法律學系副主任 劉瑞爽:*比方説我開完這個藥了,花了好多錢,沒有用完我病好了,都是真金白銀買的,不要讓它浪費,因為我們藥品是稀缺的資源,儘可能物盡其用,這是要思考的。另外一個如果是過期了,讓民眾在家裏放着它佔地方,要讓他去隨意自己處置,有可能污染環境,甚至造成其他的一些問題,比如抗生素在自然界耐藥的問題。

專家建議,依託現有的藥品追溯系統,開發家庭閒置藥品登記功能,允許個人在國家醫保服務平台App或微信公眾號上登記閒置藥品信息,並在嚴格監管下通過平台進行合法流轉。強化大數據監管,對異常交易行為進行監測,明確區分“互助轉讓”與“非法經營”,並輔以平台驗證、交易限額等措施,確保藥品與醫保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