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簡化境外央行類機構入市流程 進一步提升債券市場開放水平
【環球網財經綜合報道】8月11日,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中央結算公司”)發佈公告稱,為落實中國人民銀行相關要求,進一步簡化境外央行類機構入市投資流程,自當日起不再要求境外央行類機構提供協議簽署承諾書。中央結算公司表示,將持續加強國家金融基礎設施建設,保障系統安全高效運行,深化核心服務能力,更好服務市場與客户。
同日,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也發佈《關於簡化境外央行類機構開户及聯網材料的通知》,宣佈自8月11日起,取消債券通模式及結算代理模式下境外央行類機構開户及聯網所需的合規承諾函,以提升境外央行或貨幣當局、國際金融組織、主權財富基金(統稱“境外央行類機構”)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的效率和便利性。

此外,8月11日,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也表示,自即日起對需在上海清算所開户的境外央行類機構,不再要求提供《間接結算成員協議簽署聲明及承諾》。
有業內人士分析認為,此次三家機構同步優化入市流程,將進一步提升境外央行類機構參與國內銀行間債券市場的便利度,有助於提高我國債券市場的國際化水平,擴大金融市場對外開放。
據瞭解,此前境外央行類機構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需完成備案、簽署代理協議、開户等三個主要步驟。具體包括:首先通過原件郵寄或委託商業銀行向中國人民銀行報送《中國銀行間市場投資備案表》;隨後與中國人民銀行協商並簽署《中國(內地)境內銀行間市場投資代理協議》,或與商業銀行自主約定權利義務安排(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已不再要求提交結算代理協議);最後由中國人民銀行或商業銀行協助開立資金賬户、債券託管賬户和交易賬户等。
中國人民銀行宏觀審慎管理局此前發文明確,央行將繼續穩步提升人民幣國際化水平,服務構建“雙循環”新發展格局和經濟高質量發展,其中包括推動金融市場向全面制度型開放轉型,提高人民幣金融資產的流動性,進一步簡化境外投資者進入中國市場投資流程,豐富可投資資產種類,便利央行類機構配置和持有人民幣資產。此次優化入市流程,正是相關舉措的具體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