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就增值税法實施條例公開徵求意見 明確税制要素助力税收徵管
【環球網財經綜合報道】8月11日,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聯合發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税法實施條例(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實施條例》),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作為即將於2026年1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税法》的重要配套法規,《實施條例》對增值税納税人、徵税範圍、税率、應納税額等核心要素作出細化規定,旨在增強税制確定性,規範徵納行為,為增值税法順利實施提供保障。

據悉,增值税是我國第一大税種,2024年國內增值税收入約6.57萬億元,佔全國税收收入的38%,覆蓋國民經濟各行業全鏈條,其制度調整直接影響廣大納税人。此次制定《實施條例》,旨在對增值税法相關規定進一步細化明確,對授權事項作出具體規定,增強税制的確定性和可操作性,形成配套銜接的增值税制度體系,為2026年1月1日增值税法順利實施提供保障,更好落實税收法定原則。
《實施條例》遵循增值税法規定,與現行增值税制度相銜接,並結合實際情況和徵管需要,形成總則、税率、應納税額、税收優惠、徵收管理、附則共六章五十七條內容。
有業內人士表示,穩定的税制框架有助於增強投資者信心,穩定經營預期,而《實施條例》通過與增值税法及現行政策的銜接,進一步增強了税制的確定性和可操作性,對優化營商環境、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具有積極意義。
在總則方面,《實施條例》對增值税法規定的納税人、徵税範圍等税制要素進行細化和明確,包括應税交易中貨物、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的定義範圍,納税人中的單位和個人、一般納税人和小規模納税人的解釋,以及服務、無形資產在境內消費的情形,並規定增值税專用發票應分別註明銷售額和增值税税額。
在税率方面,《實施條例》明確了出口貨物、跨境銷售服務和無形資產的範圍,細化了涉及多個税率、徵收率情形的適用規則,具體包括適用零税率的出口貨物和跨境銷售服務、無形資產範圍,以及一項應税交易涉及多個税率、徵收率時的適用規則。
在應納税額方面,《實施條例》對增值税法中應納税額的相關條款進行細化,包括進項税額的抵扣辦法、抵扣規則和不得抵扣的進項税額範圍,明確增值税進項税額抵扣辦法和扣税憑證範圍,以及因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而退還給購買方的增值税税額、銷售額的扣減方法,並對價外費用、核定銷售額、非正常損失項目等作出細化規定。同時,明確貸款服務、非應税交易對應進項税額不得從銷項税額中抵扣,購進貨物、服務及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對應進項税額的抵扣規則。
在税收優惠方面,《實施條例》明確了增值税法規定的免徵增值税項目的具體標準,規定税收優惠政策的適用範圍、標準、條件和税收徵管措施應當依法及時向社會公開,並對納税人未單獨核算增值税優惠項目,或通過提供虛假材料等手段違法違規享受税收優惠的情形作出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