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不再設立監事會,多家農商行跟進
【環球網財經綜合報道】8月11日,常熟銀行召開2025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會上審議通過了不再設立監事會的議案。而此前該行已在7月24日召開的第八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上,審議並通過了不再設立監事會的議案,並表示該項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經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蘇州監管分局核准《公司章程》後同步生效。
近期,紫金銀行也擬取消監事會。8月5日,紫金銀行在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臨時會議)決議上審議通過了關於不再設立監事會的議案,並表示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在上市農商行中,重慶農商行、滬農商行也於6月召開的董事會會議上審議通過了不再設置監事會的議案。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上半年,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已公告稱擬撤銷監事會,隨後華夏銀行、招商銀行、上海銀行等多家銀行跟進。業內人士指出,多家銀行擬取消監事會這一變化,源於2024年新《公司法》的實施及監管部門的政策引導,監事會職能調整後,其原有監督職責將主要由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和職工董事承接。
根據新《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在董事會中設置由董事組成的審計委員會,行使新《公司法》規定的監事會的職權,不設監事會或者監事。審計委員會成員為三名以上,過半數成員不得在公司擔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職務,且不得與公司存在任何可能影響其獨立客觀判斷的關係。公司董事會成員中的職工代表可以成為審計委員會成員。
根據證監會《關於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規則實施相關過渡期安排》,上市公司需在2026年1月1日前,按照有關規定,在公司章程中規定在董事會中設審計委員會,行使《公司法》規定的監事會職權,不設監事會或者監事。目前,據不完全統計,已有近20家銀行通過相關議案。撤銷監事會。(聞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