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一地公告:舉報有獎!最高100萬元!
8月11日,遵義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遵義市教育體育局、遵義市財政局發佈關於對“校園餐”重大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公告。

根據公告,對於舉報下列“校園餐”違法行為,經查涉嫌犯罪或者依法被處以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吊銷(撤銷)許可證件、較大數額罰沒款等行政處罰的,予以獎勵。
(一)“校園餐”經營主體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二)“校園餐”經營主體使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生產食品、食品添加劑,或者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三)“校園餐”經營主體生產經營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四)“校園餐”經營主體生產經營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
(五)“校園餐”經營主體以商業宣傳、產品推薦、實物展示或者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對商品或者服務的數量、質量、價格、售後服務、責任承擔等作出承諾的,未向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消費者履行其所承諾的內容;
(六)違反市場監管領域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校園餐”重大違法行為。
公告顯示,獲得舉報獎勵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有明確的被舉報對象和具體違法事實或者違法犯罪線索,並提供了關鍵證據;
2.舉報內容事先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教育部門掌握;
3.舉報內容經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查處結案並被行政處罰,或者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被追究刑事責任。
每起案件的舉報獎勵金額上限為100萬元,按照下列標準計算獎勵金額,並綜合考慮涉案貨值、社會影響程度等因素,確定最終獎勵金額:
1.屬於一級舉報獎勵的,按罰沒款的5%給予獎勵。按此計算不足5000元的,給予5000元獎勵。
2.屬於二級舉報獎勵的,按罰沒款的3%給予獎勵。按此計算不足3000元的,給予3000元獎勵。
3.屬於三級舉報獎勵的,按罰沒款的1%給予獎勵。按此計算不足1000元的,給予1000元獎勵。
無罰沒款的案件,一級舉報獎勵至三級舉報獎勵的獎勵金額應當分別不低於5000元、3000元、1000元。
違法主體內部人員舉報的,在徵得本級政府財政部門同意的情況下,適當提高前款規定的獎勵標準。
舉報人可以直接撥打舉報電話,同時也可通過信函方式進行舉報:
舉報電話:市市場監管局12315、市教體局 28222148
信函方式:
遵義市匯川區珠海路12號市市場監管局
遵義市新蒲新區府前路建投大廈3號樓市教育體育局
(來源:遵義市教育體育局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