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一年多沒着落,使用住宅維修資金咋這麼難?
8月1日,湖南長沙,一位21歲的女孩在小區內散步時,被高空墜落的物體砸中,不幸離世。警方排查後初步判斷是建築物外牆脱落所致。
早在去年,小區業主就已經發現事發樓棟外牆皮脱落的現象,去年7月,小區物業開始申報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維修,但一年多的時間裏,一直沒實施實質性的維修。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到底是一筆什麼錢?為什麼申請過程如此低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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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是專門用於房屋共用部位和設施維修、更新和改造的資金。通常來説,這筆錢在居民購房的時候就已經繳納了。然而,明明是居民自己的錢,但真正用到的時候,卻沒那麼容易。
民法典規定,使用該資金需滿足“雙三分之二”和“雙過半”原則:即應當由專有部分面積佔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人數佔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參與表決,並經其中面積和人數均過半數的業主同意。
邁過業主表決這道坎之後,申請這筆資金,還要經過物業公司與施工單位的協調和確認,再由街道辦、房管局等多部門進行審批。
面對漫長的常規流程,2008年施行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就已經為危及房屋安全的情況開闢了“綠色通道”。如果情況緊急,需要立即對住宅的公共部分進行維修和更新、改造,物業或業委會可以跳過業主表決,直接向主管部門遞交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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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實際操作中,使用這筆資金面臨着諸多困難。
首先,要找到三分之二的業主的聯繫方式,並邀請他們投票就不是件容易事。北京某小區業委會主任表示,該小區申請公共維修基金之前,首先由物業公司挨個給業主打電話,請他們在北京業主App參與投票;其次再找志願者給業主打第二波電話;如果人數還是不夠,他們就會上門逐户確認,僅這一項工作用了兩個月時間。值得一提的是,該小區有半數以上的房子都是出租,要讓足夠比例的業主簽字,工作量很大。
另外,還有部分業主認為,需要動用維修資金的項目與自己無關,因此不願出錢。山東臨沂,住在頂樓的李先生為解決房頂滲水問題申請使用維修資金,需要徵求整個小區五棟樓136户業主的意見,最終僅獲得26户同意,70户反對,還有40户根本聯繫不上。

還有一部分業主認為物業公司的賬目不透明或不合理,擔心業主共有的這一大筆被濫用或者套用,因此不願配合。
而加急辦理的“快速通道” ,因為對“緊急情況” 缺少明確的認定標準,導致了這條“快速通道”不算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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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邊是大量急需維修資金的住宅,另一邊是沉睡在賬户中數目不小的維修資金。如何有效激活這筆沉睡的鉅額資源?
一些城市通過地方立法,簡化申請流程,降低使用門檻,讓躺在賬户裏的這筆錢真正“活”起來。
以山東青島為例,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青島市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明確了7類可以應急使用維修資金的情形,並將維修資金應急使用備案、審核時限分別壓縮為2個工作日和3個工作日。
而在國家層面,從2023年起,我國已經開始進行房屋體檢、養老、保險三項制度的試點工作。在房屋保險方面,試點已經有所成效。
在此模式下,一旦相關設施出現故障,將由保險公司進行賠付,能快速解決維修資金的問題。並且,在各地的實踐中,業主只需要進行一次投票,就可以決定一年甚至幾年的投保事項。
眼下,我國城鎮住宅正快速步入房屋“老齡化”時代。數據顯示,截至2022年底,城鎮中房齡超過30年的房屋已接近兩成。預計到2040年,全國近八成小區都將成為“老小區”。這意味着,不久的將來,房屋維修需求將呈爆發式增長。
破解住宅維修資金申請門檻高、啓動週期長,讓它能為消除老舊小區安全隱患發揮作用,是我們必須要解決的問題。抓緊時間,解決難題,悲劇不能再發生了。
本文來源:央視新聞微信公眾號綜合《新聞週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