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原主任李光榮被開除黨籍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訊據貴州省紀委監委消息:經貴州省委批准,貴州省紀委監委對政協第十一屆貴州省委員會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原主任李光榮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光榮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廉潔底線失守,違規兼職取酬,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他人財物;將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承接工程項目等方面謀取利益;退而不休,利用原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購買土地等方面謀取不正當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李光榮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貴州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貴州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李光榮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貴州省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