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遵義醫學院黨委委員、原遵義醫學院附屬醫院黨委書記畢路佳一審獲刑十年九個月
來源:貴陽中院
2025年9月9日,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了原遵義醫學院黨委委員、原遵義醫學院附屬醫院黨委書記畢路佳受賄一案,對被告人畢路佳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九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對畢路佳受賄犯罪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2003年至2023年,被告人畢路佳利用擔任原遵義醫學院黨委委員、原遵義醫學院附屬醫院黨委書記的職務便利以及其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醫療設備及藥品採購、工程項目承接、職務提拔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748萬餘元,其中部分未實際取得。

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畢路佳的行為構成受賄罪,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應依法懲處。鑑於畢路佳部分犯罪系未遂,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宣判後,被告人畢路佳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