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對法通過 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
9月12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對法》,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主席令予以公佈,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
制定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對法的背景意義是什麼?主要把握哪些原則?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對法的調整範圍是什麼,與有關法律之間的適用關係如何?有哪些主要內容?在加強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監測預警報告制度、完善應急處置制度方面作了哪些規定?實施好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對法要抓緊開展哪些工作?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行政法室負責人回答了記者提問。
一、制定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對法的背景意義是什麼?
*答:*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就人民健康、公共衞生安全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依法防控、依法治理,多次對強化公共衞生法治保障作出重要指示,明確提出要完善疫情防控相關立法,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有效的疫情防控法律體系,有針對性地推進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對法等法律制定和修訂工作。現行《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等為應對突發公共衞生事件、保障人民健康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在監測預警、應急處置、制度協調銜接等方面存在短板和不足,需要有針對性地補短板、堵漏洞、強弱項,系統制定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對制度,強化公共衞生法治保障。
制定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對法列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第一類項目並連續幾年列入全國人大常委會年度立法工作計劃。
2024年6月,國務院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關於提請審議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對法草案的議案。
2024年9月,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對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對法草案進行了初次審議。
2025年6月,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進行了二次審議。
2025年9月,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進行了三次審議並通過了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對法。
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對法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強化公共衞生法治保障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總結疫情防控經驗做法,健全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對體制機制,完善監測預警報告和應急處置制度,強化保障措施,對於提高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對能力、保障人民健康和公共衞生安全具有重要意義。
二、制定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對法主要把握的原則有哪些?
*答:*制定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對法,主要把握以下原則:
一是明確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對工作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防範化解公共衞生領域重大風險。
二是認真總結疫情防控及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對經驗,完善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對體制機制,提高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對能力。
三是堅持依法應對、科學應對,統籌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對與經濟社會發展。
四是加強與有關法律的銜接配合,增強立法的系統性、整體性和協同性,形成制度合力。
三、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對法的調整範圍是什麼,與有關法律之間的適用關係如何?
*答:*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對法第二條第二款規定,本法所稱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嚴重損害,需要採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羣體性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事件。
關於有關法律之間的適用關係,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對法作了以下規定:
一是明確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應對,適用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對重大傳染病疫情的應對作出專門規定的,適用其規定。上述法律沒有規定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的規定。
二是明確涉及食品安全、藥品安全等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應對,同時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等法律的規定。
三是明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開放的口岸開展有關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監測、應急處置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衞生檢疫法》等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四、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對法有哪些主要內容?
*答:*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對法共八章、65條,主要內容如下:
(一)明確應對管理體制,壓實“四方責任”。
一是明確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對工作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遵循預防為主、預防與應急相結合的原則,堅持依法應對、科學應對。
二是明確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對工作實行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同聯動、社會共同參與、屬地管理和分類管理相結合的管理體制。
三是強化政府責任,縣級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對工作負責;不能有效應對時,上級政府及時採取支持措施,必要時統一領導應對工作;毗鄰地區間建立協同應對機制。縣級以上地方政府設立應急指揮機構,組織、協調、指揮本級政府部門和下級政府開展應對工作。
四是明確衞生健康、疾病預防控制等部門職責權限,加強部門協調聯動。
五是建立社會動員機制,明確單位和個人責任,加強基層公共衞生應急能力建設。
(二)堅持常備不懈,做好應急準備。
一是加強風險源頭管理,減少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發生,減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危害。
二是建立健全應急預案體系,政府、有關部門制定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預案,發生突發公共衞生事件風險較高的單位有針對性地制定應急預案,根據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演練。
三是做好應急處置準備,將突發公共衞生事件臨時應急處置場所建設納入相關規劃,推進公共設施平急兩用改造。
四是提高應急處置能力,組建衞生應急隊伍,建立健全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醫療救治體系,加強公共衞生應急領域人才培養。
(三)完善監測預警報告制度,及時發現突發公共衞生事件。
一是明確國家建立健全多點觸發、反應快速、權威高效的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監測預警體系。
二是加強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監測,建立監測哨點網絡,多途徑、多渠道開展監測,建立智慧化多點觸發機制和監測信息共享機制,提高監測的敏感性和準確性。
三是完善突發公共衞生事件報告制度,明確報告內容和時限;加強網絡直報,明確不具備網絡直報條件的醫療衞生機構的報告方式,暢通檢驗檢測機構、社會公眾等的報告渠道;建立報告免責機制,禁止干預報告。
四是強化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早期預警,細化政府發佈預警的程序和可以採取的預警措施。
*(四)*完善應急處置制度,統籌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對與經濟社會發展。
一是提高政府應急處置能力,明確政府啓動、解除應急響應的程序和可以採取的應急處置措施,保障及時有效處置突發公共衞生事件。
二是堅持依法應對、科學應對,明確採取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對措施,應當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與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性質和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範圍等相適應,並進一步完善比例原則。
三是加強醫療救治,發揮中西醫各自優勢,明確超説明書用藥和藥品緊急使用,提高診斷和救治能力。
四是強化民生保障,明確政府維持社會基本運行,保障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應,提供基本醫療服務;對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羣體給予特殊照顧和安排,並確保相關人員獲得醫療救治;暢通求助途徑,加強勞動者保障,提供心理援助服務。
五是加強應急處置工作總結,明確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置結束後,負責應對工作的地方政府應當及時總結應急處置工作,並向上一級政府報告。
(五)強化保障措施*,提升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對水平**。*
一是加強政府經費保障,統籌醫療保障基金和公共衞生服務資金使用,促進公共衞生服務和醫療服務有效銜接。
二是建設突發公共衞生事件醫療救治基地和區域公共衞生應急協作平台。
三是強化物資保障,建立健全公共衞生應急物資保障體系,加強醫藥儲備,完善儲備調整、調用和輪換機制。
四是加強人員保障,對參與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置的人員,按照國家規定採取有效的衞生防護措施和醫療保健措施,並給予適當的津貼;對因參與應急處置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落實保障政策。
(六)做好**法律銜接,增強立法的系統性、整體性和協同性。
一是明確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應對,適用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對重大傳染病疫情的應對作出專門規定的,適用其規定。上述法律沒有規定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的規定。
二是明確涉及食品安全、藥品安全等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應對,同時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等法律的規定。
三是明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開放的口岸開展有關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監測、應急處置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衞生檢疫法》等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五、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對法在加強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監測預警報告制度方面,作了哪些規定?
*答:*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對法完善監測預警報告制度,為及時發現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明確國家建立健全多點觸發、反應快速、權威高效的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監測預警體系。
二是加強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監測,建立監測哨點網絡,多途徑、多渠道開展監測,建立智慧化多點觸發機制和監測信息共享機制,提高監測的敏感性和準確性。
三是完善突發公共衞生事件報告制度,明確報告內容和時限,加強網絡直報,明確不具備網絡直報條件的醫療衞生機構的報告方式,暢通檢驗檢測機構、社會公眾等的報告渠道;建立報告免責機制,禁止干預報告。
四是強化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早期預警,細化政府發佈預警的程序和可以採取的預警措施。
六、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對法在完善應急處置制度方面作了哪些規定?
*答:*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發生後,需要及時採取應急處置措施,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維護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會秩序。在應急處置過程中,既要保障應急處置工作有力組織、有序開展,也要維護公民合法權益。為此,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對法主要作了以下規定:
一是提高政府應急處置能力,明確政府啓動、解除應急響應的程序和可以採取的應急處置措施,保障及時有效處置突發公共衞生事件。
二是堅持依法應對、科學應對,明確採取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對措施,應當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與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性質和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範圍等相適應,並進一步完善比例原則。
三是加強醫療救治,發揮中西醫各自優勢,明確超説明書用藥和藥品緊急使用,提高診斷和救治能力。
四是強化民生保障,明確政府維持社會基本運行,保障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應,提供基本醫療服務;對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羣體給予特殊照顧和安排,並確保相關人員獲得醫療救治;暢通求助途徑,加強勞動者保障,提供心理援助服務。
五是加強應急處置工作總結,明確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置結束後,負責應對工作的地方政府應當及時總結應急處置工作,並向上一級政府報告。
七、實施好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對法要抓緊開展哪些工作?
*答:*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對法將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法律對制定有關配套規定提出了明確要求,國務院有關部門、單位以及各地方要抓緊制定修改配套規定,進一步明確、細化法律有關要求。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對工作關係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要加強法律宣傳和解讀,讓法律實施各相關方面和社會公眾都瞭解、理解法律規定的內容,增強全社會公共衞生風險防範意識、提高應對能力,確保法律全面有效準確實施。
(總枱央視記者 張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