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素市場化配置綜合改革,首批選定10個城市
【環球網財經綜合報道】日前,國務院印發《關於全國部分地區要素市場化配置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的批覆》,同意自即日起2年內開展北京城市副中心、蘇南重點城市、杭甬温、合肥都市圈、福廈泉、鄭州市、長株潭、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重慶市、成都市等10個要素市場化配置綜合改革試點,原則同意有關實施方案。
批覆提出着力破除阻礙要素自由流動和高效配置的體制機制障礙,保證各種所有制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推動要素質量逐步提高、生產要素暢通流動、各類資源高效配置、市場潛力充分釋放。
其中在涉及資本要素的改革舉措方面,北京城市副中心要素市場化配置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提出探索推進技術資本化,支持金融機構採用知識產權質押、應收賬款質押等融資方式,為促進技術轉移轉化提供更多金融產品服務,支持符合條件的優質科技型企業上市或掛牌融資,以及引進一批技術轉移職業經理人等。
對此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臨解讀稱,這10個地區是發展基礎較好、經濟增長支撐作用強的城市羣、都市圈或者中心城市,改革基礎條件較好,也具有較強代表性。他還表示將會同試點地區和有關方面,認真組織實施好改革試點工作,加快形成全國可複製可推廣的路徑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