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文件專管員到局長全被處分!這樣的“搭把手”你還敢嗎?
工作中互幫互助是彰顯單位內部團結的一種美德,可一旦涉及涉密事項,這份熱心就得先拎清楚。涉及國家秘密的業務不同於一般的工作,若為圖省事請人代勞,或貿然幫同事處理涉密事項,看似是“搭把手”,實則很可能好心辦壞事,讓國家秘密失控,釀成泄密大禍。
01
委託代領涉密文件
兩人同踩紅線
某市檢驗檢疫局服務中心文件專管員周某,接到緊急通知需領取1套涉密文件,但由於其忙於手頭其他工作,難以走開,便私自委託單位司機趙某幫其代領。趙某領取文件後,出於炫耀心理,在返回途中於車內用手機拍攝3份機密級文件首頁,並在家庭微信羣中發佈,造成泄密。事件發生後,有關單位對趙某、周某以及該局辦公室主任劉某、副局長任某、局長奉某作出嚴肅處理。
02
代替參加涉密會議
密件脱管擴散
某省召開有關涉密會議,某省直單位負責人王某原定參會,因臨時工作衝突,便安排辦公室幹部李某代為參會。李某在參會期間,通過微信將2份秘密級會議材料發送給家人,後被家人進一步轉發。此外,李某還將1份秘密級會議材料帶回家,被家人拍照後通過微信發送給他人。事件發生後,有關部門給予李某留黨察看1年、行政撤職處分,給予王某誡勉談話。
03
主動幫辦密碼電報
好心辦了壞事
某市直單位辦公室副主任龍某,從市委機要局領回2份密碼電報後,因家中有事,來不及進行收文登記,便將文件放在辦公桌上離開。下午,龍某又接到機要局的取件通知,由於家中事務纏身,於是打電話給辦公室工作人員彭某,請其幫忙領取。彭某取件返回後,發現龍某辦公桌上放有尚未處理的另外2份密碼電報,便想着幫其一併處理,於是擅自拍攝桌上的2份密碼電報,發送到單位微信工作羣中。事件發生後,彭某、龍某均受到黨紀政務處分。
04
保密提醒
涉及國家秘密的事項直接關乎國家安全和利益,機關單位工作人員應從政治高度予以高度重視,按保密規章制度辦事,堅決杜絕僥倖心理和麻痹思想。
不隨意委託
確需他人幫忙領取涉密文件、參與涉密會議或處理其他涉密事項時,務必確認求助對象是否具備處理涉密事項的資格和能力,確保流程符合規定。
不擅自幫忙
若同事提出協助處理涉密事項,需先核實是否符合保密規定、自身是否具備操作權限,對超出自身職責範圍或未獲批准的請求,要果斷拒絕,避免因“好心”導致違規。
不放鬆監管
處理涉密事項時,應當全程做好登記、交接、保管等環節,不隨意傳遞、放置國家秘密載體,發現他人有違規委託或代勞行為,要及時提醒制止,共同築牢保密安全防線。
(來源:中國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