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停“房東想進就進”!《住房租賃條例》今起施行
9月15日,首部專門規範住房租賃活動的行政法規——《住房租賃條例》正式施行。條例從法律與實操層面賦予租房更多權益與穩定性,對於房地產租賃市場的良性發展,將起到積極推進作用。

北京京臻律師事務所律師田毅在接受北京晚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條例對於羣租房問題、押金糾紛、“房東隨意闖入”以及“二房東”等房屋租賃中易出現的“痛點”問題予以回應。
條例首次以行政法規形式
確立“門禁權”
作為我國首部住房租賃領域專門行政法規,條例重點圍繞規範市場秩序、保障租賃雙方權益和強化監管等內容作出規定。
在田毅看來,條例給予了租户更多的保障,包括首次以行政法規形式確立“門禁權”,明確規定房東不得擅自進入租賃住房,除非租客同意或遇緊急情況,從而解決了現實中令租客困擾的“房東隨意闖入”問題。
針對羣租房安全隱患,條例明確規定廚房、衞生間、陽台、過道、地下儲藏室、車庫等非居住空間,不得單獨出租用於居住。且租賃住房單間租住人數上限和人均最低租住面積,應當符合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標準。
對於經常出現的押金糾紛,也有了應對方案:條例要求合同中明確押金數額、返還時間及扣減情形,禁止房東無正當理由扣減押金,保護租户的合法權益。
整治“二房東”
租賃合同須備案
根據條例規定,租房一定要備案!條例明確規定,出租人應將住房租賃合同向租賃住房所在地房產管理部門備案。住房租賃企業、經紀機構未按照規定辦理住房租賃合同備案的,將面臨處罰。同時,如果出租人未辦理住房租賃合同備案,可以由承租人辦理。
田毅介紹,合同備案是為了更好保障租賃雙方的合法權益,讓租賃交易和合同有備可查。對於承租人來説,有了備案合同可以更方便地辦理居住證、提取公積金。從長遠來看,備案讓租金透明化,也有利於整治住房租賃市場的“二房東”現象。
記者注意到,備案規定也引發了網友熱議。有網友擔心,房屋備案後必然涉及房租收入的納税問題,那麼税款該由誰來繳納? 對此田毅解釋,無論租賃雙方是否另有約定,房屋出租人都是納税的義務主體。但是若雙方達成合意,可以在合同中約定由承租人實際承擔税費繳納的經濟責任,如“租金含税”或“税費由承租人代繳”等,該合同約定有效。
但實踐中,若承租人未按約定代繳税費,税務機關仍會以出租人為追責對象。出租人需先行補繳税款並承擔滯納金,再依據合同向承租人追償。
強化中介資金監管
防範“租金挪用”
實踐中也曾出現過房屋中介挪用租客“年付租金”“押金”,導致房東收不到錢,租客被驅趕的現象。對此,條例中明確規定,從事轉租經營的住房租賃企業應當按照規定設立住房租賃資金監管賬户並向社會公示,並通過該賬户辦理住房租賃資金收付業務。田毅表示,這一規定的核心是將租金納入第三方監管,防止企業挪用,從而保障房東和租客雙方的利益。
租房遭遇侵權
可以這樣維權
根據條例,當租房遇到違法或者侵權行為時,租户可以根據不同狀況,向住建、消防、市場監管和公安機關投訴或舉報——
和住房租賃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有糾紛,或者遇到擅自改造房屋結構或違規隔斷出租等違反建築安全、房屋用途變更等行為的,找住建部門;
治安管理類違法行為,找公安部門;
出租房消防設施不達標、消防通道堵塞等安全隱患,找消防部門;
租賃過程中的價格欺詐、虛假宣傳等不正當經營行為,找市場監管部門。
此外,基層調解組織或法院、12345政務服務熱線、消費者協會,也是有效的投訴渠道。在投訴前,一定要準備好租賃合同、聊天記錄、支付憑證等相關證據。
違反《住房租賃條例》
可能面臨哪些法律處罰?
罰款:條例規定了對違反租賃管理規定的行為進行罰款。例如,出租人未按規定辦理租賃合同備案的,可能會被處以罰款。具體罰款金額通常由地方政府根據條例細則確定。
合同無效或解除:如果租賃合同中存在違反法律法規的條款,可能導致合同無效或被解除。例如,出租人擅自將非居住空間(如廚房、衞生間、陽台等)出租用於居住,可能導致合同被認定為無效。
行政處罰:對於嚴重違反條例的行為,相關部門可以採取行政處罰措施。這可能包括責令改正、停業整頓或吊銷營業執照等。例如,條例第七條規定,非居住空間不得單獨出租用於居住。如果出租人違反此規定,將面臨行政處罰。
信用記錄影響:條例可能要求將嚴重違規行為記錄在案,並納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這會對個人或企業的信用記錄產生負面影響。例如,條例要求出租人和承租人使用實名簽訂合同並進行備案,未履行此義務的行為可能會影響個人或企業的信用記錄。
刑事責任:如果違反條例的行為涉及違法犯罪活動,如非法集資、詐騙等,可能會被追究刑事責任。例如,若出租人擅自進入租賃住房並採取暴力手段驅逐承租人,這種行為可能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或故意傷害罪,需承擔刑事責任。
民事責任:違反條例的行為還可能導致民事賠償責任等。例如,若出租人未按合同約定返還押金,承租人可以通過民事訴訟要求賠償損失。民事賠償通常包括實際損失的賠償以及可能的違約金。
北京晚報記者 張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