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外匯管理局發佈新政 深化跨境投融資外匯管理改革
【環球網財經綜合報道】國家外匯管理局網站9月15日消息,為進一步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國家外匯管理局日前發佈《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深化跨境投融資外匯管理改革有關事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跨境投資、跨境融資、資本項目收入支付等多個方面推出一系列改革舉措,持續優化外匯管理服務,助力經營主體合規開展跨境投融資活動。

在跨境投資外匯管理方面,《通知》取消了外商直接投資前期費用基本信息登記,同時取消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再投資登記,並將此前在部分省市試點的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再投資免登記政策推廣至全國範圍。此外,允許外商直接投資項下外匯利潤在境內進行再投資,並將此前僅在部分省市試點的“科匯通”政策——即境內非企業科研機構接收境外資金的政策——擴大至全國,進一步便利非企業科研機構吸引和利用外資。
跨境融資外匯管理改革方面,《通知》進一步擴大跨境融資便利化範圍,統一將高新技術、“專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業的跨境融資便利化額度提高至等值1000萬美元,並對部分依託“創新積分制”遴選的符合條件的企業,將便利化額度進一步提升至等值2000萬美元。同時,簡化相關登記管理要求,對於參與跨境融資便利化業務的企業,在簽約登記環節不再要求必須提供上一年度或最近一期經審計的財務報告。
在優化資本項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政策方面,《通知》縮減了資本項目收入使用的負面清單,取消了對資本項目收入不得用於購買非自用住宅性質房產的限制。政策還優化了資本項目外匯收入支付管理,允許銀行在做好風險防範的基礎上,根據客户合規經營情況和風險等級,自主決定事後隨機抽查的比例和頻率。此外,境外個人在滿足房地產主管部門購房資格條件、並取得購房備案證明文件之前,可憑購房合同或協議先行在銀行辦理購房相關外匯資金的結匯支付,後續再補交購房備案證明文件,相關便利措施不改變現行境外個人境內購房政策。
國家外匯管理局表示,下一步將持續推進外匯領域改革開放,支持經營主體合法合規的跨境投融資活動,更好服務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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