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市將防風Ⅲ級應急響應提升為防風Ⅱ級應急響應
關於將防風Ⅲ級應急響應提升
為防風Ⅱ級應急響應的通知
各區(縣)三防指揮部,市三防指揮部各成員單位:
據氣象部門預報,9月23日06時,颱風“樺加沙”(超強颱風級)中心位於汕頭東南方約440公里的南海東北部海面上,中心附近最大風力17級。預計,其將以每小時20公里的速度向西偏北方向移動,強度變化不大,並逐漸趨向廣東。受其影響,23-25日我市將有一次暴雨局部大暴雨降水過程,局地伴有雷暴大風和短時強降水等強對流天氣;南澳和沿海地區最大風力8~9級陣風10~12級、汕頭附近海面10~11級陣風12~13級。
依據《汕頭市防汛防旱防風防凍應急預案》和會商研判,市三防指揮部決定於9月23日7時將防風III級應急響應提升為防風Ⅱ級應急響應。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務必嚴格按照應急預案規定和省、市防颱風工作部署要求,密切關注颱風發展動態,加強值班值守,按照職責落實落細各項防禦措施,突出做好人員轉移工作,全力做好颱風、強降雨及可能引發的次生災害防禦,全力以赴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
汕頭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風指揮部
2025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