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洋:試水“春秋假”學校不能“一放了之”
作者:李洋
近日,商務部等9部門印發《關於擴大服務消費的若干政策措施》,其中“探索設置中小學春秋假”的表述,再次引發社會廣泛關注。此前,江蘇、佛山、杭州等地已推試點方案,從反響來看,家長羣體中支持與反對的聲音相互碰撞,既反映出教育需求的多元性,也暴露出政策落地需破解的現實難題。在討論背後,如何讓春秋假真正服務於中小學生成長,成為亟待釐清的關鍵。
從各地反饋來看,家長對春秋假的態度鮮明對立。支持者認為,春秋假為孩子提供了“勞逸結合的成長窗口”。作為全國最早探索春秋假的城市,杭州自2004年起便堅持在5月、11月前後安排假期,2025年錢塘區“春假+勞動節”連休9天,西湖區“秋假+國慶”連休11天,讓孩子得以走出課堂,在親近自然、參與研學中拓寬視野;江蘇提出將“五一”前3個工作日、“國慶”前3個工作日設為春秋假;佛山則明確2025-2026學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秋假3天、春假2天。這些安排被認為能避開寒暑假旅遊高峯,讓孩子在學期中獲得休整。
反對者的顧慮則集中在“家庭看護困境”。有家長質疑,“雙職工多孩家庭,孩子放假父母上班,安全問題誰來保障?”講出了不少家長的心聲。有家長吐槽自己“兩班倒”,孩子假期無人看管,只會“在家玩手機”;還有不少家長擔憂,現行課時緊湊,增設春秋假可能影響教學進度,與“雙減”政策初衷相悖。
化解爭議達成共識,首先要明確春秋假核心定位:它並非寒暑假的替代,而是在“放假總天數和教學時間總量不變”前提下的“時間優化”,本質是通過縮短寒暑假,將“集中長假”拆為“分散短假”,為學生創造更均衡的休息與實踐機會。杭州的實踐已經證明,只要規劃得當,3-7天的春秋假既能讓孩子充分調整,又不打亂教學節奏;而與法定假期銜接形成“短假+長假”組合,更能兼顧休息或出行需求。
從深層看,春秋假推行還承載了三重含義:一是響應“雙減”,減輕學業負擔。佛山明確提出春秋假旨在“調整學習節奏,引導學生走出課堂、走向社會、走進大自然”,要求減少書面作業、增加社會實踐。二是激活服務消費,助力經濟活力。在試點春秋假後,杭州、恩施等地親子旅遊消費明顯增長。三是完善假期體系,適配成長需求。這點是參考了日本“春假+黃金週”、韓國“春秋假10-15 天”模式,我國春秋假探索也是對“實踐育人”理念的呼應。
春秋假也不意味着把孩子推給家長,學校也要盡到規劃的責任,不能“一放了之”。一要“因地制宜、分類推進”。各地結合氣候與教學實際制定方案,如杭州西湖區將秋假與國慶銜接,佛山延後秋假至11月;學段差異也應納入考慮,小學初中春秋假3-5天,高中縮至3天,幫學生集中精神升學備考。二要做好配套服務。針對看護難,可參考杭州“免費校內託管”模式,學校開放場地組織文體活動;社區也可聯動博物館、少年宮等資源,如湖北恩施組織學生“當小小園藝師、學民俗”等。但學校組織研學等活動時要注意邊界,注重活動的獨特性與體驗價值,不能把公益性的教學做成了生意,反而增加學生與家長的負擔。三要加強家校協同聯動。在春秋假時間上,學校應參考家長意見,動態調整假期;家長也應摒棄分秒必爭、“假期必補課”的焦慮心態,調整工作安排,借假期開展親子互動,讓孩子在陪伴中感受生活、增長見識。
中小學春秋假的爭議,本質是教育需求、家庭生活與社會發展的平衡問題。隨着配套措施不斷完善,這一制度必將從 “爭議焦點” 轉變為 “民生利好”,既為孩子成長注入活力,也為教育改革與社會進步提供動力。(作者是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教育理論研究所助理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