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平台企業涉税信息10月1日起報送 税務部門提示→
今年10月1日起,按照國務院發佈的《互聯網平台企業涉税信息報送規定》有關要求,互聯網平台企業將首次正式報送平台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
據瞭解,經過前期的宣傳輔導、系統調試等工作,目前税務部門和各大平台圍繞涉税信息首次報送的相關準備工作已經基本完成,並提示以下注意事項。
平台內經營者需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
記者瞭解到,目前有的平台內經營者實際開展了互聯網銷售業務,但並未按規定辦理市場主體登記,也未依法進行納税申報,既逃避市監、税務等部門管理,又滋生了產品質量差、消費者維權難等問題,擾亂了正常市場秩序。
平台企業有提醒平台內經營者依法登記的義務,平台內經營者也有在其網店首頁顯著位置公示營業執照信息的義務。
《規定》的實施,相關部門可對同一經營者在同一平台或者全國範圍不同平台的經營信息進行歸集,督促平台內經營者依法履行市場主體登記以及“亮證經營”義務,促進平台及平台內經營者合規經營、依法納税,更好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平台經濟健康發展。
平台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需如實辦理納税申報
税務部門提醒,平台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應當如實彙總在各平台及線下其他渠道取得的全部銷售收入,按規定時限完成納税申報,不得將本應歸屬於同一納税主體的收入,通過變更店鋪經營主體、關聯交易、更換提現賬號等方式,分散至多個納税主體,通過違規分拆收入達到偷逃税款的目的。若未如實按規定進行納税申報,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假平台、假業務等違法行為需加以遏制
近年來,個別不法分子成立假平台、利用平台開展假業務,從事虛開發票、偷逃税等違法活動,騙取地方政府財政返還,進一步加劇“內卷式”競爭,不利於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
據瞭解,有的平台與高收入者串通,將高收入者“包裝”成平台上的靈活就業人員,並將其線下取得的工資、獎金、利息、股息、紅利、勞務報酬等大額收入通過平台進行資金結算,在幫助高收入者轉換收入性質、降低税負的同時,也協助資金支付方違規取得發票,進行增值税抵扣和所得税列支,擾亂了經濟税收秩序,影響了法治公平的競爭環境。
專家表示,《規定》落地後,平台企業需常態化報送涉税信息,這樣會促進平台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收入信息的顯性化,從源頭防範上述違法行為,將有助於促進線上線下税負公平,遏制違規招商引資行為。
(總枱央視記者 李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