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昊宇:日本背離和平主義的狂奔值得警惕
作者:项昊宇
9月24日,日本首相石破茂在美國紐約出席第80屆聯合國大會一般性辯論並發表演講時,迴避日本戰爭加害者責任,未就侵略歷史道歉。值得關注的是,今年也是日本解禁集體自衞權的“新安保法”通過10週年。盤點過去10年日本安保政策的發展軌跡,這是一條讓日本自衞隊從“專守防衞”的審慎軍事力量變為進攻性軍事力量的躍進之路。日本在背離和平憲法精神的道路上越走越遠的同時,也在深刻影響着亞太地區的安全穩定。
日本的軍事鬆綁之路,是法理上“破窗效應”的教科書式體現。冷戰後,日本通過修改憲法解釋和補充立法等方式不斷突破戰後軍力發展限制。從1992年允許自衞隊出海維和的《PKO協力法》,到1999年為美軍提供後方支援的《周邊事態法》,再到2014年通過“防衞裝備轉移三原則”,大幅放寬武器裝備和軍事技術的出口條件,每一步都在蠶食“和平憲法”第九條的精神內核,併為下一步更出格的行動提供“先例”。這一系列漸進式的突破,最終在2015年安保法案解禁集體自衞權時達到了頂峯,自衞隊的角色從“本土防禦”轉變為美國全球軍事戰略的“武力隨扈”。
法理的突破,迅速轉化為行動的常態化。自2017年以來,自衞隊多次為美國軍艦護航,現已延伸至澳大利亞、英國等“準盟友”。這些看似“防禦性”的護航行動,實則是精心設計的“脱敏”步驟,旨在讓日本民眾和國際社會逐步習慣自衞隊“走出去”在全球範圍內開展軍事行動的現實。日本自衞隊與美國盟伴以“提升互操作性”為名,行“軍事一體化”之實,使日美全球軍事戰略深度綁定。
如果説安保法案是“軟件”升級,那麼2022年底出台的“安保三文件”則是“硬件”的全面換裝。這套文件堪稱日本戰後安保政策的顛覆性轉變,它拋棄了“專守防衞”的最後偽裝,啓動了戰後日本最大規模的強軍擴武進程。文件中不僅寫入可擁有直接攻擊他國領土內目標的“反擊能力”,宣告日本可發動先發制人的打擊,同時設定5年43萬億日元的防衞預算,使日本軍費開支實現翻倍,躋身軍事大國行列。更為關鍵的是,日本的軍事安保戰略轉型中表現出鮮明的冷戰對抗思維,大肆渲染外部威脅,還首次將中國定位為“前所未有的最大戰略挑戰”,為自身的軍事擴張確立了明確的假想敵。
從日本防衞政策的未來規劃看,日本軍事安全戰略的“進攻性”“外向型”轉變才剛剛拉開序幕。就“進攻性”而言,日本正在加速構建以中遠程導彈和高超音速武器為核心的遠程精確打擊能力,並積極謀求在太空、網絡、電磁以及無人作戰等新興領域的非對稱優勢。在高度敏感的核武力領域,日本也是躍躍欲試。最近日本防衞省專家小組公然提議研發核動力潛艇,表現出突破戰後最大軍事禁區的危險動向。
就“外向型”而言,這體現在日本政府對武器出口規則的持續鬆綁和對外軍事活動範圍的不斷拓展上。從最初嚴格限制武器出口的“防衞裝備轉移三原則”,到允許出口非殺傷性裝備,再到如今對菲律賓、澳大利亞等國轉讓大型殺傷性武器裝備,日本正在謀求徹底解禁武器出口限制。近年來,日本還與多國簽署《互惠准入協定》,陸海空自衞隊不斷通過聯合演訓等方式走向海外,其F-15J戰機最近首度部署英國,更是開創了跨洲軍力部署的先例。這種“借船出海”,使日本能深度介入國際和地區安全事務,扮演地區衝突“幕後推手”的角色。
日本這場軍事轉型的背後,深層次的問題在於其法理上的自相矛盾和虛偽性。在法理層面,首先是“專守防衞”的“虛空化”。“專守防衞”的核心要義在於“防禦性”,只有本土受到攻擊時才行使防衞力量,且武力規模和使用方式均被限制在自衞所需的最小限度。而發展能夠摧毀他國縱深目標的“反擊能力”,本質上是“以攻代防”的進攻性戰略,這與“專守防衞”的精神背道而馳。
其次是和平憲法的“工具化”。日本憲法第九條明確規定“不保持陸海空軍及其他戰爭力量,不承認國家的交戰權”。日本政府通過不斷強化自衞隊、對集體自衞權進行“擴大解釋”,已將憲法條文架空。和平憲法不再是約束國家行為的根本大法,反而淪為一塊安撫國內、迷惑外界的“遮羞布”。
這種系統性的法理扭曲,根植於日本國內日益右傾民粹化的政治生態中。一些政治勢力刻意渲染外部威脅,煽動民族主義情緒,將擺脱“戰後體制”、實現“國家正常化”作為追求政治權力的工具。這種投機性與冒險性,最終可能將日本自身和亞太地區推向衝突邊緣。
日本已從二戰後一個在和平憲法框架下謹慎行事的國家,蜕變為地區軍事對抗風險的策源地。當“專守防衞”淪為空洞的口號,和平憲法成為可以任意操弄的“遮羞布”,一個忘記歷史教訓、在戰略迷思中加速狂奔的日本,可能再度對地區乃至世界的和平構成嚴重威脅,國際社會對此須保持警惕。(作者是中國國際問題研究院亞太研究所特聘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