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平台企業將常態化報送涉税信息
記者日前從國家税務總局瞭解到,10月1日起,互聯網平台企業將首次正式向税務部門報送平台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目前,税務部門和各大互聯網平台圍繞涉税信息首次報送的相關準備工作已經基本完成。
今年6月,國務院公佈的《互聯網平台企業涉税信息報送規定》明確,互聯網平台企業需向税務部門報送平台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
“按國家現行相關法規,平台企業有提醒平台內經營者依法登記的義務,平台內經營者也有在其網店首頁顯著位置公示營業執照信息的義務。”國家税務總局税收科學研究所所長黃立新説。
黃立新表示,這能督促平台內經營者依法履行市場經營主體登記以及“亮證經營”義務,促進平台及平台內經營者合規經營,更好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平台經濟健康發展。
平台經濟具有虛擬化、跨區域化和分散化的特徵。根據相關規定,同一經營者在同一平台或者不同平台開設多家網店的,需將各網店交易額合併計算。
國家税務總局相關部門負責人提醒,平台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應當如實彙總在各平台及線下其他渠道取得的全部銷售收入,按規定時限完成納税申報,不得通過違規分拆收入偷逃税款。若未如實按規定進行納税申報,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這將有效遏制平台及平台內經營者虛開發票、不開發票、隱瞞收入等行為。”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教授朱青認為,平台企業報送平台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後,税務機關可利用這些信息與平台內經營者申報信息進行比對,識別不實申報的風險,並依法進行處理處罰。
從近年來税務部門查處的多個案件看,有個別不法分子成立假平台、利用平台開展假業務,從事虛開發票、偷逃税等違法活動,騙取地方政府財政返還,進一步加劇“內卷式”競爭,不利於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
中山大學法學院教授楊小強表示,《互聯網平台企業涉税信息報送規定》落地後,平台企業需常態化報送涉税信息,這能促進平台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收入信息的顯性化,從源頭防範上述違法行為,將有助於促進線上線下税負公平,遏制違規招商引資行為。(記者劉開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