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政協原副主席段成剛被“雙開”
作者:赵成
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重慶市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段成剛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段成剛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結交政治騙子;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遊安排;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説明問題;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規干預和插手政府採購;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段成剛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段成剛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重慶市第六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