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後補班被員工舉報,公司取消14天年假,這場矛盾的癥結在哪裏?
9月27日,廣東省深圳市一公司因此前台風放假耽誤了工期,要求員工在當天補班一天,結果被員工投訴至勞動部門。該公司隨即發佈通知稱,27日不調班,但將調整公司放假制度,取消員工14天年假福利及所有法定假期之外的假期。
針對此事,深圳市龍崗區南灣勞動監察部門給出回應。工作人員稱,他們聯繫了公司方,説是過年時已安排休15天的超長假期,這裏面溝通的是不是有問題,還是怎麼樣,有待調查。他們的同事已經在企業跟進處理這件事情了。
這場風波引發廣泛討論。來龍去脈到底咋回事?雙方的矛盾到底該如何化解?
公司要求週六補班遭員工投訴
隨即發通知取消14天福利假期
深圳一公司發佈的通知稱,公司原定於2025年9月27日(週六)調班一天,以彌補此前因颱風“樺加沙”影響導致的停工安排,但公司一員工向勞動局舉報投訴“週六補班影響自己休息調整”。經和勞動局溝通,勞動局要求公司按照正常週六安排放假。

深圳某公司發佈的通知
通知中稱,公司過往一直遵守國家法規,在福利待遇和經營成果方面一直堅持與員工共享:9月3日上午放假半天;部分特殊日子即使非法定假期,公司也會放假半天;年底一直堅持放假兩個星期,但本次補班時間始終與勞動局那邊協商未果,所以公司27日照常放假一天。
通知還稱,由於大家希望公司的放假制度按照國家法律規定安排,公司將取消為期14天的年假福利安排,具體的年假休假時間可以參考國家規定。同時公司將取消之後所有的額外假期。
有人將這則通知發佈到社交平台後,引發網友熱烈討論。
一網友稱:“這次我站公司,老闆也不容易,颱風兩天並沒有要求居家辦公,只讓這週六調休,給了這麼多福利員工為何還舉報。”
有網友表示:“對上班人來説,這簡直是神仙公司,以後公司依法依規放假,員工終於求錘得錘。”
還有網友則表示,如果公司平時經常調班,可能會影響員工的生活安排了。
公司回應:調整放假制度合法合規
9月27日,記者聯繫上該公司負責人,他表示,員工對補班有想法,可以通過內部渠道來反映,投訴讓公司比較被動。週六補班也是因為公司倉庫已快爆倉,怕長假前出不了貨,而且因颱風影響停工當天也並未要員工居家辦公,這才讓員工補班一天。
該負責人表示,這次取消27日(週六)調班後,馬上又要放假,可能會導致公司貨物延遲近10天才能發出。
“我們公司平時沒有任何加班,上班都是朝9晚6,我們的善意卻得不到某些員工的理解。”該負責人説,這次公司內部調整放假制度是合法合規的,是經過內部討論後決定的。
因颱風停工,
單位可以要求週末補班嗎?
廣州市總工會法律服務律師團團長、廣州金鵬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蔡飛稱:
我們認為不可以。此為政府明確要求的停工,並無補上班的依據。按照工資發放的規定,停工停產期間工資照常發放,但並沒有要求補上班。但也有觀點認為,法律未做禁止性的規定情形下,屬於用人單位的自主權行使範疇。
一次節前補班
本不必走向對立
對此,有媒體評論道,客觀來看,公司安排補班有其苦衷。受颱風“樺加沙”影響,公司停工兩天,貨物積壓,加上臨近國慶長假,物流壓力增大。公司希望通過補班來緩解出貨壓力,更多是現實經營狀況之下的應急之舉,而非刻意為難員工。
而且,按通知中所説,該公司平時在員工福利上的表現,也確實可圈可點。比如,朝九晚六不加班,在一些非法定節假日也給員工安排了假期,年假長達14天,遠超國家法定標準。如此超規格的福利待遇,是很多企業都達不到的水準。正因如此,不少網友選擇“站隊”公司,認為員工的投訴缺少了將心比心的共情。
不過,不能因此完全否定員工維權的正當性。休息權是勞動者的基本權利,受《勞動法》等法律法規保護。從法律角度而言,颱風這樣的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停工,公司要求週末補班,並沒有相應的依據。臨近長假,員工認為補班打亂個人安排,有情緒也可以理解。
在一個法治社會,依法維權不應被污名化,哪怕是面對一家福利優厚的公司。健康的勞資關係,恰恰建立在對法律和規則的尊重之上,而非僅靠善意或者感恩來維持。
問題的關鍵,或許不在於補班合理與否,而在於如何溝通協商,讓員工理解和接受。
如果公司在安排補班決策之前,能主動與員工溝通,坦誠説明經營壓力,爭取理解與支持,或許能避免矛盾激化。也許正是缺少前提性的有效溝通,只有單方面的通知安排,才會導致員工訴諸投訴渠道。
公司被投訴後的反應——將法律之外的超額福利一“鍵”歸零,理論上當然合法合規,但確實也有“轉移矛盾”的色彩。那些沒有投訴的員工,因而被誤傷,承擔了連帶損失。這種“一刀切”的調整,導致員工整體福利受到不小影響,容易削弱員工對公司的歸屬感。
説到底,一次節前補班安排,本不必走向對立。從員工選擇投訴,到公司以取消所有人的超額福利作為回應,雙方的應對方式都顯得有些強硬過度。原本可以協商解決的小事,最終演變為零和博弈,無疑是一種雙輸局面。
真正成熟、有温度的企業,管理不應是在嚴格守法與額外施惠之間二選一,而是要在法治底線之上,構建基於相互尊重和理解的合作文化。我們不能用簡單的站隊思維,將是非對錯單一化、絕對化。
颱風天來臨,公司經營節奏被意外打亂,面對巨大的經營壓力,勞資雙方如何共同面對挑戰?是緊守各自立場,陷入零和博弈?還是坐下來,協商尋找兼顧雙方權益和利益的解決方案?企業和員工都應深思。
歸根結底,公司和員工之間是僱傭關係,更是利益高度捆綁的命運共同體。企業在能力範圍內,儘可能給予員工關懷和福利;員工在企業遇到困難時,也應多一些體諒。這種良性互動,才能實現雙向奔赴和互惠共贏。
來 源丨央視網綜合央視新聞